"小说下载尽在书本网 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请记住本站网址:http://r.book118.com或http://www.book118.com <最小说?9月刊(总第29期)> 无尽 迷津(第一回)编辑点评 文/萧凯茵图/Fredie.L 萧凯茵 柯艾签约作者 第一届“文学之新”新人选拔赛总冠军 代表作:《也许明天》、《河流》 本期千元大赏获奖作品 编辑点评 这是一部价值百万的大奖作品,这是“文学之新”冠军带来的毕业杰作!她将以此证明她凌驾在百万同龄人之上的写作实力,她将以最新锋的姿态,站在最耀眼的舞台上。 这是她带来的重磅长篇《迷津》。 很难说编辑部全票通过这篇文章为本次“千元大奖”的原因究竟是这个小说本身的杰出,还是萧凯茵身上让人无法回避的光环。但是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那就是,所有的编辑都相信,这将是一本让人动容的小说。在《西决》连载第一期的时候,我们就曾给予笛安这样的特殊待遇,这次,我们将这样的光荣同样送给萧凯茵。从下一期开始,这个长篇将不再参与“千元大奖”的角逐。 《迷津》以一种跳跃性很强的结构,回忆的口吻,把我们带进主人公的世界,故事的结构非常巧妙。一般说来,长篇连载小说第一回如何起头,对作者来说是最有难度的,第一回不吸引读者,那么便没有人会关注故事的后续发展,尤其是第一次尝试长篇创作的作者,这是对一个作者的文字驾驭能力相当大的考验。 萧凯茵的《迷津》采用了一种平实而自我的口吻,用极富生活化的场景和矛盾,在短短的几千字中,波澜不惊地提点了背景、环境、相关的人物、人物关系,成功地构造了笼罩全文的那种千头万绪、难以言说的情绪;让这种带着淡淡讽刺的、懦弱的、纯粹放空的、沉浸在个人感官世界里的情绪释放能够为人感知。真正做到了长篇小说第一回就牢牢抓住读者的程度,文章中萧凯茵一贯的细腻笔触和独特视角在整篇文章的叙述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而且萧凯茵特别的大胆,这种大胆应该来自于她对文字的自信和游刃有余,她在小说的开头就丢下了“我在余虹的棺材前抚摩她的发丝”这样赤裸裸的剧透,仿佛对读者的一种挑衅,也仿佛对操纵情节的一种挑战,我们可以看见她在这个看似平淡开头的大长篇里所埋伏下的野心。 我们欣喜,这才是我们选拔出的真正锋芒万丈的“文学之新”。 无尽 迷津(第一回)(1) 迷津(一) “其实我们对爱一无所知。” 她说这话的时候坐在公车的窗边,用指尖轻轻划过窗玻璃,玻璃外侧布满的水珠,她在内侧根本触碰不了。她扭头看我,说:“嘿,你看,我们坐同一路公车出发,却要到不同的地方去。” 我从小就不喜欢拍照。我的意思是,不喜欢被拍进照片里。 家里厚厚一叠相册里,几乎每一张照片里都有一个皱着眉头、眼神涣散的我,我常常在快门被按下的那一瞬间不知为何突然出神,特别是有闪光灯的时候,更是觉得灵魂好像突然被摄入了相机。好吧,换一种不太灵异的说法就是,我不喜欢被拍进照片里。我还曾经翻出一张被圆珠笔画得乱七八糟的我的独照,我妈说那是我小时候自己画的。她说我很小时候也不会排斥照相,我想那一定是因为那时面对着镜头我根本不知其为何物。谁会知道镜头这样一只空洞的眼睛,居然能一口一口地吞噬每一个瞬间,然后重新吐出来一个永恒的定格。 同样地,我不喜欢照镜子。我所能看到的世界里,很少有我自己的存在,所以每一次看到镜子里的自己,都觉得那是个陌生人。在我脑海里对自己模糊的印象,应该是一个模糊的、高大的、成熟的形象,但是每一次镜子里跑出来的,都不过是一个滑稽的调皮的小毛孩。 “余栋!”杨络生在远处唤我,我从镜子里看见他的目光落在镜子里的我身上,对上了我的视线,“别照了,你够帅的了,快走吧!”我低头伸出右手还想再理一理我的衣领,抬眼看镜子里的我正用左手抚平衣领,校徽印在校服的右侧胸前,而不是像我身上的那样印在左侧。嘿,露出马脚了吧,镜子里的那位,你压根就不是我。我举起手用掌心拍了拍镜子,感觉到它微微地颤动,然后才心满意足地追上杨络生。 那面梳妆镜,不知是谁搬家清理东西的时候扔在这里的,我每天上学放学都会路过。 “啊,小栋,你又忘了戴红领巾。” 我现在好像已经忘了怎么系红领巾,只会像领带一样打起来,就像我第一次打领带的时候只会把它当做红领巾一样。 后来参加小学聚会的时候,班长给每个人发了条红领巾,要我们务必系上,说是怀念一下旧日时光。她笑着说起她去买红领巾的时候,售货员还以为她是小学老师。谁也没想到那个戴着眼镜的女人,居然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收起当年的飞扬跋扈,温和地坐在一旁跟我们说笑,轻声细语,谁都不能相信她就是往日那个严苛的班长,曾经被所有人憎恨的她,竟然在今天把我们整整齐齐地聚在了一起。谁都会记得,我们的小学生活里,存在过这样一个班长,也就是因为她,我们才能称之为一个集体。应该说,她成了我们回忆中最深刻的指向标,往回看的时候,远远就能认出来的,立得高高的那个路标。 无尽 迷津(第一回)(2) “小栋?”当我躲在角落埋头系红领巾的时候,戴梦归坐到了我面前。我突然尴尬地涨红了脸,就像每一次被她逮到我没有戴红领巾上学那样。“为什么不去洗手间照着镜子系?”她的手已经熟练地接过我茫然的红领巾,“是不是后悔当年自己没学好怎么系红领巾?要不然现在就不用我帮忙了。”她的红领巾像丝巾一样系在她的脖子上,她却给我打了当年那个标准的红领巾结,并且悉心地把它挪到正中的位置,轻轻拉紧。我瞥了一眼其他人,杨络生的红领巾根本就是直接随便打了个结挂在脖子上,在他动情地与人对歌的时候摇摇晃晃。但我依然不敢轻易动手去解梦归给我系好的红领巾,正如当年那样,她给我系的红领巾总是最漂亮的,我知道所以我不会轻易破坏。 除了那次雨天我犯傻之外。 红领巾几乎成了我们小学时一种身份的象征。如果没有戴着红领巾,你几乎进不了学校,即使进去了,在升旗的时候校长和老师一眼就能把你从人群里揪出来。没有红领巾就是异类,无论你身穿着多么平整规矩的校服,如何地遵纪守法,站在最整齐的队伍里,你依然是异类。你将被处罚,或者勒令重新戴上。我的书包里长期放着一条备用的红领巾,即使出门的时候忘了戴,到达校门口之前我还有那么一段时间发现并戴上。但发现我没有戴红领巾的常常不是我自己,是梦归。 她就住在我家对面,我们经常一起上学。后来我跟杨络生混熟了,他家住在街的那头,他每天也会召唤我一起上学。这时,问题来了。我该继续跟梦归一起上学,还是跟杨络生,抑或是,三个人一起?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习惯性跟着我一起走的梦归,和我一起,在路口碰到了等我的杨络生。从那个瞬间开始,我们就莫名其妙地达成了某种不需说明的约定,三个人一起上学去。尽管杨络生总是忍不住嘲笑梦归,嘲笑我对她“梦梦”的称呼,嘲笑她的辫子、她的头绳、她的袜子、她的书包,甚至是被风吹起的裙子底下内裤的颜色。他们乐此不彼地斗嘴,成了上学路上重要的一部分。 倒是我的存在,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了这途中最不重要的一部分。有一次到了校门口,他们一边争吵着一边走了进去,我却被值日生拦在门外要求记名字扣分。我涨红了脸不知所措,梦归急急忙忙倒回来从我书包里掏出那条备用的红领巾。值日生执拗地说那样不算,还是该扣分。杨络生也闻声而来:“是我们路上捉弄那家伙,扯掉他的红领巾然后偷偷藏在他书包里的,你就别……”我那时哇的一声就哭出来了。什么男儿有泪不轻弹,小时候的眼泪根本不挑男女,要涌出来的时候都一个劲儿地涌,管你是男的还是女的。 无尽 迷津(第一回)(3) “你哭什么……难道,你真信了啊?”后来杨络生跟我说,“那都是编来骗值日生的。不然她怎么会放过你?” 聚会的时候,大家起哄着要杨络生和梦归合唱情歌。他们在几句不太强硬的婉拒之后毫不扭捏地坐到了一起,大大方方地唱了一曲。即使有人在歌词暧昧处故意起哄,梦归只是一笑置之,杨络生就顺势唱得更响亮。 “余栋,”班长突然不怀好意地凑过来,“是不是失望了?” “啊?” “我说,他们怎么不让你跟梦梦也唱一首。” “我,我不会唱歌。” “我跟你说,余栋,”班长每次在透露巨大秘密的时候,都会忍不住多喊对方的名字几下,比如当年提前泄露春游消息的时候,她连说了好几个“同学们”才说出口,“你毕业之后搬家了不知道,杨络生和梦梦后来真的好上了。” 这时大家又起哄着让他们俩喝“交杯酒”,刚刚还疯疯癫癫的杨络生突然正经地推开了递到梦归面前的酒杯:“她对酒精过敏。要不这样,我替她把这杯酒喝了吧。”我从来不知道梦归对酒精过敏,倒也是,那根本就是个不敢公然碰酒的年纪,我也仅仅是偷偷喝过啤酒上的泡泡而已。杨络生倒是不知道什么时候练就这么一副好酒量,每回干杯都一副将醉未醉的样子,天知道他是撑的还是装的。梦归见脱险成功,从酒杯丛中悄然退到一侧,回头看了杨络生一眼,那个感激的眼神蜻蜓点水,却恰到好处地被杨络生对上并回以一个点头。这根本就是一种非关系亲密不可能培养出来的默契。 “不过,别伤心,你还有机会,”我以为班长已经说完了,结果她又用端着酒杯的手肘碰了碰我,“他们早就吹了,才三个月,呵呵。”她碰我那一下力气真不小,酒在她的杯子里被掀得晃晃悠悠。 我想起以前有天暴雨,我们都没有带伞,打算冒雨冲回家。 在学校门口仅有的一点屋檐底下,我们盘算着如何以最好的方式冲回去。我自作聪明地解下了脖子上的红领巾,拉平展开架在头上:“梦梦,你看,这样头发就不会湿……”我一边说着,一边得意地借助它走到了对面的屋檐下。梦归还在原地踟蹰不定,杨络生劝说了几句,她不自主地摸了摸自己的辫子。“你们快过来啊!”我在这边大喊,挥舞着手里湿答答的红领巾。杨络生看了我一眼,又看了梦归一眼,二话不说拉起她的手就往我这边跑。 无尽 迷津(第一回)(4) 那时他们的手紧紧地牵在一起。他的左手,她的右手。他们明明是向我跑来,我却觉得他们跑得离我越来越远。梦归的表情既惊恐又兴奋,就像正经历着某种刺激的事,像第一次坐过山车,第一次上台演讲一样,她的眼睛像她头绳上的水钻一样闪闪发亮。不知道是因为她第一次不撑伞跑在雨中,还是因为她第一次被男生牵自己的手,那不是平时郊游的时候和同学之间那种牵手,对她而言,那是充满着雨天湿润冰凉的质感,充满有力的牵引,这样的一只男性的手。 那个瞬间,我觉得我是个彻头彻尾的蠢蛋。我为什么要解开我的红领巾,为什么要挥舞着它喊他们过来,为什么不直接冲回去然后拉着她的手冲过来?我手足无措地看着梦归在我面前整理沾满了雨水的衣襟和头发。我是猪,我才不在乎我的头发会不会湿,如果我是一个人冒雨回家,我才不会费事解开我的红领巾挡雨,但是我所在乎的辫子,它现在沾满了雨水却笑得花枝乱颤。 聚会结束之后,除了杨络生和一些人还留下来继续喝酒唱歌之外,我们都陆续地回家了。 我要坐一个小时的公车回到我现在的城市,在公车站等末班车的时候遇见了梦归。“干吗躲我?”“没有啊。”“有,你刚刚明明看见我了,干吗装作没看到。”“我刚刚好像喝多了,怕认错人。”“你才没喝多少。”她突然目光犀利地看着我,我不自然地咳嗽了一下,手不由自主地去整理衣领,一伸手又摸到了刚戴的红领巾。“你还戴着呢。”她笑。 “你是不是知道了,我跟杨络生在一起过?”她突然问我,“班长那个大嘴巴。” “嗯。” “你是不是觉得,我们相爱过?” “啊?”我被这么一问就慌了,“哪个,哪个‘我们’?” “哈哈!别误会,是杨络生和我。”她故意的,绝对是故意的。 “是吧。”我想了一下,“不然,怎么会在一起?你们从小就关系很好,日久生情吧。” “那我跟你从小关系也很好,为什么我俩就没生情?” “我……我们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她笑,“好了,不逗你了。其实我觉得,我跟杨络生,根本没有爱过彼此。” 无尽 迷津(第一回)(5) “那是因为你们后来分手了。”我不甘心。 “不是,”她突然凑近我的脸,“你说,如果当初,我跟你在一起,而不是跟杨络生,会怎么样?” “……对不起,我有女朋友了。” “我才不是在跟你表白!”她又笑,“小栋,你跟杨络生不同,你这人就是可爱。但是不管我当年是选择了你还是选择了杨络生,我们都不会真正相爱。我浪费了三个月,浪费了初恋,浪费了一场心动,无论如何在谁身上,我都会浪费这么多的青春。” 凭什么呢?梦梦,你凭什么这么说呢?你凭什么认定,当年的我就比不上当年的杨络生。我那么喜欢叫你梦梦,喜欢你的辫子、你的头绳、你的袜子、你的书包,好吧,除了你被风吹起裙子底下的内裤颜色。这种喜欢根深蒂固,以至于多年以后,我多么希望余虹蓄起她的长发,我会给她买那种带着水钻一闪一闪的头绳,带着蕾丝花边的白袜子,粉色的书包,让她扎着像你一样的辫子,每天把红领巾系得漂漂亮亮、一蹦一跳地上学放学。我希望她能像你一样替老师在幻灯片上抄课文,连你那圆润工整的字,我都那么喜欢。 “你真的以为,真正爱过的两个人,在分手之后仍然可以若无其事地一起参加小学聚会,甚至在别人的鼓动下坦然地合唱情歌?”她说着,天便开始下雨,有一滴雨珠落在我的鼻梁上,我下意识地眯上眼睛。 在闭眼的瞬间我想起刚刚KTV里的情景,她的眼神和他的点头,他们的不避讳,言语之间的了解和默契,没有尴尬,没有害羞,没有不自然,就是自然极了,自然得根本不像一对昔日恋人,充其量只能说,他们像是一起长大的、最亲密、最熟悉的朋友。 那么如果当初,我奔回雨中牵起你的手,会有什么区别?等到毕业的时候,也许我就会对搬家奋力抵抗,也许我能跟你继续念同一个初中,甚至接着念同一个高中,甚至大学,甚至在今天的聚会上,跟你合唱情歌的人是我,被灌酒的是我。可是,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我会怎样爱你?也许也只会像杨络生那样,和你一起奔跑在雨中,跟你用两个吸管喝一瓶汽水,上课的时候偷偷给你传纸条,或者是在一起留下来值日搞卫生的时候偷亲你的脸。如果有如果的话,也只是我跟杨络生的角色对换了而已,你也许还是同样会在三个月后忍无可忍跟我分手。我突然明白你所谓的浪费,居然真的是命定。 无尽 迷津(第一回)(6) “你说,那时我们懂什么爱?我们会写‘爱’这个字,会整天在嘴边挂着‘我爱你’,会脸红,会害羞,会牵手,会接吻,会吃醋,会伤心,除此之外我们还懂什么?我们以为爱就是分享对方的感情,介入对方的生活,插足对方的回忆,我们以为爱就是一起经受,但爱真的是这样吗? “其实我们对爱一无所知。” 她说这话的时候坐在公车的窗边,用指尖轻轻划过窗玻璃,玻璃外侧布满的水珠,她在内侧根本触碰不了。她扭头看我,说:“嘿,你看,我们坐同一路公车出发,却要到不同的地方去。”她曾经的长发已经变成了清爽的短发,扭头时都不再有结实的麻花辫在我面前以熟悉的姿态灵活摇摆。 小学最后一次郊游时拍的合照,我又忘了戴红领巾。后来我握着红笔用力地在领口的空白处画了一条。不过也是再过了几年才知道,我也只能在自己的照片上加上去,在梦归、杨络生、班长,以及其他人手里的照片上,我依然是没有戴红领巾的突兀的那一位。 这条不存在的红领巾,它是永恒的。我只能在我的想象里尽情篡改故事的结局,就像梦归只能在多年以后剪去长发,但当年的麻花辫,永远都留在我的记忆中。我们所共同经历过的童年,虽然最终云散风流,但从某个程度上来说,它亦是永恒的。过往就像是一个被封在玻璃瓶里长生不老的小人,无论玻璃瓶随着时光漂向何处,无论是被掩埋,还是被打开,它依然长着稚嫩的容颜。 到家之后,我在光滑的铁门上面看到了自己狭长的倒影。当年滑稽调皮的小毛孩,变成了高大瘦削的男人,但是无论是面容还是眼神,都仍是那么陌生,那个我以为会长成的我,就像不曾存在过一样。我这才注意到,我直到现在还没有解下红领巾,而我此刻这副样子,像极了一个人。 在很多很多年前,那时我爸还处于没有工作的时候,我妈起早摸黑出门干活,把上学用的东西在前一天晚上统统装进我的书包,而这一天的早晨,我爸笨拙地拿着红领巾,要替我系上。如果不是我攥着红领巾跑到他的跟前,他早已忘记有这玩意儿,直接送我出门了。他茫然地扯着我胸前红领巾的两端,然后迅速解下来,绕到自己的脖子上,照着镜子试探着打结,似乎习惯了替自己系领带的姿势,当红领巾挂在别人的脖子上时,便不知所措了。他像打领带一样系好了红领巾,好像发现红领巾并不如领带那么长、那么平整,所以有点不满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现在我的姿态,便像极了那个时候的父亲。 无尽 迷津(第一回)(7) 我爸并不是长期赋闲在家。他也找过好几份工作,做过销售或者文员,或者后勤杂七杂八的什么都干。但是每一份都干不长,所以在我上五年级之前,一直处于就业、失业、再就业的循环中。按我妈的说法,他一把年纪还像个愤青,做事情总是一根筋。 在他的世界里,所有的道路都是单行道。他的性格中就有那么一些东西,就像他要先挂在他自己的脖子上系一次才懂得怎么替我系红领巾,迫使他做事必须按照一个标准的程序,不可遗漏或者逆转。比如每天晚上睡觉之前,他一定要先打开房间的灯管,然后打开床头的台灯,然后绕回去关掉灯管,再躺在床上关掉床头的灯。直接在黑暗中摸索着打开床头灯,或者干脆直接摸索着爬上床盖好被子,这些在我看来都不可思议。“那会撞到床角。”他会马上这样反驳你。 这样的爸爸,在我小学毕业后带着我们搬到另外一个城市,居然神奇般地开创了自己的事业,并且很快便有了一辆自己的车。我说过,在他的世界里,所有的道路都是单行道,这样的他开着自己的车穿梭在这个忙碌的城市,根本找不到一条如他所愿的马路。他不能相信红灯时竟然允许车辆右转。他不能接受一个路口的交通灯在变绿的时候不分方向,同时允许双向的车辆向左向右直走一起瓜分这段绿灯时间,把整个路口活生生地变成一个正在搓牌的麻将桌。他不能忍受原本走在右拐车道的汽车突然之间改打左灯然后直直地在他面前转到左拐车道。他会在开车的时候按捺不住长久地按着喇叭,或者直接破口大骂,拍打方向盘。对于驾车时遇到的一切,他永远不会找不到抱怨的内容,而坐在车上的我们,也慢慢从一开始的附和,变得越来越只是倾听甚至充耳不闻。 因为我们知道,他越来越少提及的工作上的烦恼,都化作一股怨气一股脑儿地发泄在那些捉弄他的交通灯和抢占他车道的汽车上去了。 他后来重新给我系的红领巾,不知哪个地方出了错,结是松的,轻轻一扯就会散。“爸爸,你小时候没有系过红领巾吗?”他一边徒劳地把错误的结继续勒紧,我一边忍不住问。“阿栋,你是在质疑爸爸系红领巾的技术吗?”他这么一说我便不敢吭声,“爸爸小时候不需要经常系红领巾。” “为什么?难道那时不用每天都戴么?” “要啊,但是爸爸只需要系一次。”他故作正经地说,“然后每次脱校服的时候不解红领巾,直接把校服和它一起脱下来,第二天再原封不动地穿回去。你说,这还用天天系红领巾么?” 无尽 迷津(第一回)(8) 当时我真的相信了,并且还试着学他那样把红领巾脱下来,脱不下来还以为是自己的头太大。后来才知道,那不过是大人们诸多谎言中的其中一个。 他们喜欢把谎言说得认认真真、有板有眼、煞有其事,却把严肃的事情说得像玩笑话一样大大咧咧。比如每次茶余饭后,我妈和杨络生的妈妈常常很投契,一口气聊到以后,甚至以后的以后也就是在她们入土之后的事,杨络生的妈妈都要嬉笑着说,即使进了棺材,她还会在杨络生顽皮闹事的时候忍不住跳起来用鸡毛掸子追着他满街跑。那些时候他要么刚跟我扭作一团打得鼻青脸肿被她数落一通闷闷不乐,要么正在为击中邻居的窗玻璃而精心挑选石子和树杈,一听到“鸡毛掸子”就丢了魂儿,条件反射似的护住屁股。 不久之后他妈妈意外去世,第二天他和我逃课玩了一个下午的游戏机,庆祝没有鸡毛掸子的未来。我们最后把身上所有的零花钱花光,直到他的爸爸来揪他回家才停下来。来揪我的是妈妈,她以为我被哪个人贩子拐走了,找了好几条大街才听说我在这里,又是紧紧地搂着我又是忍不住不停地数落。她对杨络生的爸爸说:“孩子不懂事,别怪他。”但他只冲着杨络生说了一句“你个没心肝的”就直接拽着他的衣领走了。我们两家人一前一后地回家,路上谁也没跟谁说什么,杨络生仅仅是在进门之前回了一次头,在日落西山一片温柔的余晖中,我看不清他逆光的脸上那双眼睛是看着我还是看着我母亲。 过了几天,我再提起鸡毛掸子的事,杨络生却一手把我摔在地上,我以为他逗我玩,笑笑便要起来,没想到还没站稳就又被他摔在地上。 “你有病啊!”我反把他压倒在地,他躺在地上挥舞了两下便不再挣扎。 然后他第一次在我面前哭成那样,我见过他被鸡毛掸子揍得眼泪鼻涕横流,但是从来都没有像现在这样。“为什么她还不跳起来举起鸡毛掸子来追我……”后来他告诉我,他连鸡毛掸子都放进她的棺材,免得她想掀盖跳出来教训他的时候找不到鸡毛掸子。 我念三年级的时候,曾外祖母过世。我们家连夜赶到乡下参加悼念。颠簸在车上的时候,窗外疾驰而过的风景成为家人谈论最多的内容,我却听不见他们言语里的变迁,只看见了现在在我面前实实在在的风景。那个时候的我,几乎就是稚嫩得连一点事过境迁的沧桑都没有,以为这个世界从一开始就是我现在所看到的那个样子。我对这一草一木没有一点印象,甚至对车上久未谋面的亲戚也同样如此。我不记得原来我有一个皮肤黝黑、身材肥壮的姨婆,她嗓门儿大,在车上聊天的时候笑得最响的是她,哀悼会上哭得最响亮的也是她。我觉得她跟曾外祖母长得一点也不像,但也就是从那个时候才知道,原来长相和性格如此迥异的人,也可以因为血缘关系被收拢在家人的范围里,对号入座配上专有的称谓。那真是一条神奇的纽带。 无尽 迷津(第一回)(9) 听说我上学前来过这里两次,一次是满月后不久,一次是四五岁的时候。听说我曾经被祖屋门外的看门狗吓得飙泪,跑到离门口五米开外的地方抱着邻家门口的石墩不肯进去。听说我一躺在曾外祖母的怀里就会乖乖地不哭。 他们对着相册提起往事,乐此不疲地互揭对方小时候的糗事,一边还召唤着我过来,要给我看我那张赖在石墩边上的照片,而我正在跟某个堂表兄弟追逐打闹,不小心踢翻了另一个堂表姐妹堆了很久的积木,惹得她号啕大哭,只好停下来帮她重新一块一块地砌回去。 “这块不对,放在这里,这里。” “可是,刚刚好像是在那里的……” “就要这里,就放在这里!”她说着说着,刚吸进去的鼻涕又不甘心地淌了出来。 我才发现她根本不是要重新砌成刚刚的那个样子。她如此执拗地要我按照她现在的意思重新砌一个城堡,实际上就像这群因为一个家人的去世而聚在一起的人们,他们在哀悼会上哭哭啼啼撕心裂肺,现在却能看着相册轻松说笑热热闹闹,他们并非遗忘伤痛,只不过在一次又一次被推倒之后重新构筑一个新的家,他们不是需要一个永恒不变的家,一群永生不死的家人,他们只是需要一个家,它永远都在那里,无论是谁过世了,谁出生了,谁长大了,谁老去了,他们都紧紧地相拥在一起。 默哀的时候,先是有人压抑着轻声抽泣,然后是姨婆那声嘹亮的号哭起头,哭声就像交响乐一样整齐地响了起来。我一边低头学他们掩面眯眼,一边偷偷瞄站在我旁边的某个堂表姐妹,她也像我一样,懵懵懂懂低头耸肩,呜呜嘤嘤,眼睛到处乱瞄。我轻轻问她:“你怎么不哭?”“我不难过。”“可是太婆死了。”“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她。”“我也是。”其实我也记不清这位老人。 “他们都在哭,我哭不出来。” “我打你一下你就会哭了。”我当真打了她一下,还狠狠地捏了一下她的小胖脸蛋。这招非常奏效,她当即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相比刚刚那番装腔作态,这下多么逼真、动人,看,这才叫哭。但没想到,哭得如此投入的她不忘还了我一拳,那绝对是充满痛恨的一拳,比我刚刚那一下还要使劲,她的眼神里压根就没有感激,那家伙根本不懂得知恩图报。我冲她皱了一下眉,她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终于也委屈地撇着嘴,眼泪适时地从眼角滚了下来。 无尽 迷津(第一回)(10) 现在想想,那时多愚蠢,我以为哀悼一个人的去世就应该不停地哭泣,不论是为了什么而哭,总之是哭得越悲怆越好,就像一场相约好的哭泣表演,大家也无非是借一个机会畅快淋漓地坦荡荡地大哭一场。直到余虹过世的时候,我才发现,当年的我,根本不懂死亡是什么。那个躺在棺材里的曾外祖母,我以为只是像动物冬眠一样,我还纳闷,为什么大家为她举办那么盛大的送别,她居然都不睁眼回应一下就睡过去了。看见余虹躺在棺材里,我才明白,哀悼会这种仪式,其实只是在人离去之后弥补的一场送别,倘若不能亲眼目送她离去,那么只能在哀悼会上见她最后一面。对她而言她已经失去了见你最后一面的机会,但是你比她幸运,因为你还有机会,看看那个毫无生气的她,失去灵魂的她,那副残存人间的熟悉的躯壳。 我在余虹的棺材面前抚过她的发丝,她的头发永远都不会再长长。我久久地站在那里,闭眼想象她未来可能的样子,睁眼看见她还躺在棺材里,容颜稚嫩,如同我所形容过的过往一样,像个长生不老的小人。原来死亡,其实是这么一回事。剥夺你的生命,却予你永恒。这样的永恒,将慢慢腐烂在深埋地底的棺材里,却扎根在别人的回忆中。 然而肉体并不是灵魂的唯一住所。 我爸若是在停车的时候不小心擦过路边的什么东西,总是会倒吸一口气,好像划下的那一刀痕是在他的身上而不是车上。每到这些时候,他都让我觉得,他灵魂的一部分已经跑到了他的爱车上,跟他一起感受痛苦。而我觉得,我灵魂的一部分,应该在我的相机里。 不知哪年生日,有人送了我一部一次性相机。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什么叫一次性,我只知道相机是帮我把我看到的东西变成一张一张的照片,我可以拿着这些照片给别人看,就像是与人分享我所看到的世界。直到我的双眼后来一点一点变近视,拍出来的照片清晰依然,我才知道,原来当我看不清这个世界的时候,甚至等到以后老了眼睛不中用了病了瞎了,相机还能替我把它看清。 而我妈却一直认为我的灵魂应该跑到小提琴上,就因为那个老师说了一句我拉小提琴很有天赋。天知道那老师是不是对每一个学生的妈妈都这么说。总而言之我根本不觉得我多么有天赋,小提琴更是成了我的噩梦。一年的小提琴课让我以后在紧张的时候左手几根手指总会不自主地抽动,还有我在每一个从噩梦醒来的清晨里总是歪着脑袋夹着脖子。我真的不知道,这样的结果,到底是我的灵魂跑到了小提琴上,还是小提琴的灵魂跑到了我的身上。 无尽 迷津(第一回)(11) 全年的周日小提琴课,实际上也成为了我妈周末加班时安置我的最好方式。在一个小时的提琴课之后,在她来接我回家之前,我一直待在琴行。她认为那里有跟我一样等待家长的小朋友,还有老师看管着不会被拐走,她觉得我爸在家既不能充当我的玩伴,又不是一个合格的守门人,那么,我还是待在琴行比待在家里要好。当然,她不会知道,我在眼看着别的家长来接小孩,下一批来上课的小孩急匆匆地奔进琴房的时候,我所经受的,是一个人漫长的等待。而在这场等待中陪伴我的,就是那部一次性相机。 我重申一次,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那是一个一次性相机。因此那时我是,一张接着一张地,拍了远多于可以冲洗出来的照片,直到不能过片,我还一个劲儿地在同一张底片上按快门,直到那张底片慢慢完全曝光,冲洗出来其实一片漆黑,看起来一无所有。我知道后来拍的照片,它们不能被冲洗成照片,却被冲洗成了我脑中的记忆。在很多年之后,我惊讶地发现,我居然对当时拍的每一张照片奇迹般地记忆清晰。我记得我拍过一只逃窜的壁虎,地板上被踩扁的拧巴口香糖,刚从洗手间出来的老师挠屁股的背影,还有很多很多,在按下快门的那些瞬间,我都全部记得。 我还没有想到,当年跟我一样周日到同一个琴行学乐器的班长,后来真的学有所成。她在一个琴行当钢琴老师,还整天感叹:“我真想去幼儿园当音乐老师,真的,我特别想。”我让余虹跟着她学弹钢琴,她才上了一节课,就忍不住在我面前双手合十,对余虹赞不绝口:“一点都不像你,她太有弹钢琴的天赋了!” “拜托,我小时候也被小提琴老师说过有天赋啊。” “你那是小提琴天赋,跟钢琴的天赋不一样。” “……” 虽然我一点也不相信乐器老师所谓的“天赋论”,他们认为任何有天赋的人都该被雕琢成适合那个乐器的姿态,但我一直觉得,余虹与钢琴之间,确实有那么一些微妙的东西,就像我跟相机之间,那么独特,又不可言喻。 无尽 迷津(第一回)(12) 我总是会提前一点去等余虹下课,然后接她回家。在外面等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在等家长来接回家的小女孩。她就像当年的我一样,等到一起下课的孩子都被接走,等到另一批孩子来上课,都还待在这里。我坐下的时候,她正一个人下着飞行棋,棋盘上只有红色的棋子,她滚一次骰子,然后按着点数走棋,也并非像我们下飞行棋那样,会直接目测步数,拾起棋子一下子就放在合适的目的地。她是一步一步,用棋子踏在每一格上数着格子往前走,不管是只有一步,还是六步。她一个人下棋,所以一局过去得特别快,我看她在最后入库的时候,就剩最后那么一颗棋子,她还按着骰子的点数走,点数太大,她的棋子走到了终点又倒回来,等待下一轮的点数,即使它只是让她来来回回多跑几趟。这个女孩,让我想起我爸,他曾经也是如此遵照自己既定的逻辑,现在想想,也许也不过是为了排遣生活的空虚罢了。 在这个小女孩下完一局之后,我起身正想凑过去跟她一起玩一局,谁知道她把棋子一颗一颗地收回去,把棋盘折好塞回盒子里。我有点失望,以为她要走了或者去玩别的,没想到她在把盒子盖好之后居然又重新打开,轻轻地默念了一句什么“下一局要开始喽”,然后把折好的棋盘重新展开铺平,把棋子又一颗一颗地放在上面。我在猜,她这次会用什么颜色的棋子,刚刚她用了红色,这次应该换成绿色?或者黄色?反正女孩一般不会选蓝色。结果她翻出的四颗棋子,全都是跟刚刚一模一样的红色。 她又重新,像刚才那样,一个人,下了一模一样的一局棋。 虽然可能对她而言,这并不能算是一模一样的一局,因为骰子的点数不一样,每一个棋子的速度也会不一样,最后入库的先后次序不一样,有很多的不一样。但是在我眼里,她就是重复着以同样的方式,填充她漫长的孤独。这一幕让我很动容,真的,我就像突然之间看到了当年的我自己,在别人眼里重复着按下快门的动作,尽管每一个瞬间都看到了不同的人和物,但我仍然仅仅是以一种恒定不变的姿态,面对我的孤独,而这种姿态,在孤独面前可以刀枪不入。 我们总是会在人生的某些特定的瞬间,感叹世界上竟然有与我们如此相似的人存在。对我而言,他们就是同样对一无所知的杨络生,同样不谙世事的堂表姐妹,同样对孤独如此明了的小女孩。这个安宁的时代恰恰就造就了这样一群相似的人,无论我们多么争先恐后地对世界上的事物表明自己的爱憎喜恶立场,我们能爱能恨的,也不过是同样那么一些事一些人而已。我们除了完全的爱和绝对的恨,不爱不恨,既爱又恨之外,还有什么别的立场?立场只有四个,人却有千千万万。我们都在对同样一些事物异常明了的同时,对另外一些事一无所知。人再聪明也不过是知道了自己的无知。这就是一场灾难开始的地方,它的名字就是——“年轻”。 >>>未完待续 最少年 掩饰并不等于消失(1) 文+图/叶阐 叶阐 柯艾签约作者 第一届“文学之新”新人选拔赛四强选手之一 新作:《当我们混在上海》连载中 新作:《当我们混在上海》九月全国上市 掩饰并不等于消失 我刚到大学的时候,大学只有几条柏油路,其他都是泥巴路,下雨的时候泥巴水弄脏裤脚,得去路边的小草上把鞋子底下的泥巴蹭干净,如果不把厚厚的泥蹭干净,就会走得很不自在。尽管如此,那几天的心情依旧是兴奋和期待。 我是晚上凌晨2点到W城的,长途车把我和我的行李扔到高速公路下面,告诉我“这里会有的士过来”就迅速地走了。 万一我失踪了怎么办?如果我死了,可以调查到,是这辆车载过我么?其实我又是谁呢?而每当我有了“我到底是谁”这个念头,不禁想让自己的人生更加疯狂了。 转过身背对高速公路,前面是一个街道,街道边一排小店,有汽车超市,也有小吃店。这些小店开着门、亮着灯,近处的守店人瞟了我一眼之后,继续凝视着玻璃柜上的小电视机,他们不准备休息了。 九月已是初秋了,湿冷的空气裹着胳膊,用手抚摸一下,又冒起了鸡皮疙瘩。天空不那么明亮,还下着黏糊糊的细雨,这些小店的灯光给了我一点希望和温暖,起码我没被扔在没有人的荒郊野外。 我常常在绝望的时候抓住一道光,然后我便会让自己去信任这道光。所以我觉得,这个城市的大多数人和物,应该就是像这些灯光这么温暖吧。只是我以后的人生里再也没看到过它们。 的士司机也不太熟悉学校在哪里,在无尽的黑暗中奔驰着,车窗外的风景貌似不太乐观,没有特别高的楼,没有特别漂亮的建筑,我想:“那我就在这个城市好好学习吧。” 然后过了大桥。 “还有多远啊?”这是我第五遍问了,我除了担心计价器上的数字,还很担心L会不接我的电话。 “快到了!” 最少年 掩饰并不等于消失(2) 下了的士,四面黑漆漆的只有插在黑暗里的黄色路灯杆子,不知道往哪个方向走,好像在一个梦境里!远处好像有一个小屋,我拖着行李赶紧走了过去,小屋里没有人,只有灯泡、桌子和椅子。 我拿出手机拨通了L同学的手机号:“喂?我也不知道我在什么地方,这里有个小屋,还有一整排墙。” 过了一会儿L就过来了,还骑着自行车,他说:“这地方真的太不好找了!我怕找不到,还找同学借了自行车。” 他推着自行车,帮我背着几个袋子,我拖着箱子,朝他宿舍走去。 我和L在高一就是同学了,他是个自命不凡的人。他高中的时候成绩很好,也很会画图,常常把自己的作品拿出来给所有人看,讲解自己作品的时候,不忘侧面地夸奖几句,班上那些人被他说得晕头转向的。我也在看他的作品,但我没有晕头转向,我觉得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人画得比他好,虽然那个人不是我,但起码画得最好的,一定不是他。 他只和我做朋友,我猜他是觉得班上那些人都不配和他做朋友。果然,虽然是些幼稚的行径,到了最后,他又觉得我也不配和他做朋友。但是谁在乎呢,和他做朋友的感觉一点也不好,特别是他把作品拿出来炫耀的时候,特别是他炫耀的时候说着相同的台词的时候。而且他有一些怪毛病,这些怪毛病常常会烦到别人。他最新的怪毛病是他准备大学四年都不买手机和电脑。 但到了后来,他不得不和我做朋友,因为不和我做朋友他就没有人一起玩了,何况我经常讲笑话给他听——潜意识里我是有点巴结他的!后来我们的家长都认识了——这就是他爸爸向我妈妈介绍的大学!他爸爸对我妈说,他认识这个学校里的一个人,如果我的志愿挂了,说不定可以用钱和关系把我塞进来,去年L就是这么进来的。 走了好久,到了L的宿舍楼。 “啊,真不好意思!实在太晚了,你同学一定都睡着了!”我在门口对自己念客套话,这是我的习惯,虽然说完后并不会好受,“好怕吵醒他们。” 打开门之后发现这个宿舍乌烟瘴气,宿舍里的几个人都在玩电脑,大家忙得都没空和我打招呼。放下行李,环顾了一下四周,我觉得我在这样的地方一定住不习惯,这些人太吵了,他们抽的烟太多了,他们玩得太晚了!希望明天碰到的几个室友不要这样,不然我大学有的受了,可见我一开始就把自己归类到早睡早起的行列了。 最少年 掩饰并不等于消失(3) 其实不然,我们宿舍的人的确三个都喜欢玩游戏,后来有一个交女朋友了,有一个天天往上海跑,有一个玩到心脏病发,都不玩了。每次都是我睡得最晚。我有严重的网瘾,每周开机时间超过四十个小时,戒了四年也没有戒掉。他们的游戏瘾戒了四年,也没有戒掉。其实大学挺无聊的,无聊到那些瘾一直戒不掉。 L的宿舍有个人还没到,L睡他的床,我睡L的床,牙都没刷,就这么睡了。睡之前我想,我以后要早睡早起,好好学习,不要当个糜烂的人,像L宿舍这几个玩通宵的就挺糜烂的,边喝酒、边抽烟、边吃泡面、边玩网游、边聊天。 L是特别的,他坚持到了大三才买手机,大四才买电脑。我不能和他比,最后我也过得挺糜烂的。唯一不糜烂的那些,除非是搬到大学外去住了,大学就是这样咯,也许这样的行为也不能被说成是一种糜烂。 但起码当时躺在床上就觉得他们挺糜烂的——我是个装纯的孩子,总希望那股假纯,由里到外。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们宿舍的人还没睡觉,我以为熬夜是喜欢打麻将的大人的事。倒是后来体检完去他们宿舍拿行李的时候,他们都睡了,虽然我现在不少的日子也是这么过的,但当时我真的蛮奇怪的。我想说的是一句老话:人们或多或少的都被电脑改变了。 一早就去食堂报道,食堂的正中央坐着我们的班主任,因为他我直接忽略掉了我们的女辅导员,他戴了两条项链,三个戒指,左右各戴了两个耳钉,还画了眉笔和唇膏!为了欢迎我们的到来,他穿戴得如此隆重。 他告诉我我的宿舍在一号楼六零七,并且让我先去体检。我问他可不可以不去,因为我很怕针戳我,也很怕看到自己的血,他说不行。 到了宿舍,其他三个人和他们的家长已经在里面了,他们和我打招呼。 L说他先走了,我跟他道别。 我找到我的床,就是剩下的那张床,上面是床下面是书桌。我把东西都扔了上去,然后再看着另外三个人和他们的家长,准备找他们聊天。他们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和我的床,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最后剩下的床应该就是他们认为地理位置最差的一张。我打心底觉得他们这个想法很俗,俗是可以的,但能不能不要第一天就这样坦诚相待? 傍晚,我和L去食堂吃饭的途中,才有时间静下来好好欣赏我的大学。 最少年 掩饰并不等于消失(4) 我一边欣赏着景物,一边碎碎念着身边的一切。L话很少,几乎不怎么搭话,这样就行了,他一直这样,但他的表情未免太庄重了,庄重得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对我宣布一样,从昨晚就开始这么庄重了,他到底在顾及什么呢? 学校半面绕山,如果俯视,会发现四周环水,不愧是江南啊!学校里有很多桥,大桥小桥的,有的还有赞助商,运河从校园里面穿过,所以还可以看到很多大大小小的船只。 学校每一条道路几乎都会挨着水,水和水中的睡莲,就像是从不远处的山顶上流下来的一样,这多像童话或者神话世界里的事啊!如果人们爬上山顶,一定会更全面地看到天空和夕阳,那个时候,一定感觉到非常海阔天空,那种广阔的感觉一定会消除心底积压许久的忧郁。 学校里人来人往,个个都戴着近视眼镜,拿着从教育超市排队买的大红大绿的塑胶脸盆和大红大绿的塑胶暖水瓶。稍微有点情趣的人应该打听一下附近的大卖场或者大型超市在哪里。 吃完晚饭后,我和L去操场转,L已经在这个城市生活了一年了,也是前几天才搬到这个新校区的。我和他也一年多没见了,我们应该有很多故事对彼此说,而他一定有很多在大学的秘籍要传授给我。 但L却说:“接下来的几年,我想努力学习和努力搞我的设计,我不想像我们宿舍那些人那样,每天沉迷在电脑前。我瞧不起他们,他们的人生都荒废掉了。 “我还有很多需要实现的目标,所以,我以后的日子,可能也不会怎么联系你了,或许是完全不联系,因为我需要的是封闭式的生活。 “而你,我想你一定有你的人生,很可爱,很丰富的人生。在大学里你可以好好玩,真的。”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L,他身后的树被风轻轻地吹着,有几只黑色的鸟从树叶丛中飞了出来,飞向了正在变暗的天空。我闻到的是跑道中央塑料草的气味,还有面前的双手扶着的铁单杠的气味。 >>>END 青春祭 幸运女神(上)(1) 文/项斯微图/暴暴蓝 项斯微 柯艾签约作者 已上市作品:《不许时光倒流》 “虽然我的名字叫小福,但我其实并没有给周围的人带来任何幸福。” “不,如果没有你,我不会知道天可以这样蓝,草可以这样绿,水可以这样清澈,猫咪可以这样温驯,我的心脏可以如此迅猛并且坚定地跳动着——它听上去如此矛盾而荒谬,但事实就这样发生了。小福,就算你是所有人的扫把星,那你也是我一个人的幸运女神。” ——题记 趴在叶锋的桌子上,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又迷迷糊糊地转醒,听见他们寝室的人逐渐回来,叶锋冲着我身后喊了一句:卓飞,你待会儿是不是回家住? 我一听到“卓飞”两个字,假装睡得更深。 “嗯。”他有些沙哑的声音传到耳边。 “那你待会儿能不能骑车带小福回家?今天有点太晚了。” 我一听叶锋的建议,就算是趴着也能感觉到自己的脸不争气地转红,手臂顿时觉得很麻也不敢动一下,今天在叶锋寝室帮他贴网格线和画图画了一整天,虽然没有在餐厅那么消耗体力和热情,但是对我这木头脑袋也是极大的考验。 “据我所知,卓飞的自行车后座还没有带过女生啊!”寝室里的胖头不怀好意地调侃道。 “我问卓飞呢,没问你。”叶锋打断胖头。我感觉自己背后一凛,卓飞的声音缓缓响起。 他居然问:“她不是有男朋友接送的吗?” 我的心一下子怦怦怦地跳起来,我在心底回答,我没有男朋友,我没有,我没有。 “你今天怎么也这么八卦,你说阿昆?也许吧。就是他托我把小福照顾好,他今晚要打工不能过来。我这一时半会弄不完。卓飞,行么?” “不行。” “好吧。我也只是试着问一下……” 青春祭 幸运女神(上)(2) 叶锋的圆场话我没听清楚,但那两个字很冷,并且准确无误地飘进了我的耳朵——“不行。” 我能感觉到我的脸由红转白,并且以极其不自然的姿势趴着,好吧,别做梦了,卓飞是全系女生心中的一个谜、一块冰。他是本市赫赫有名的卓检察官的儿子,是我们金融系的翘楚,没人知道为什么他要来我们这个二等的大专院校上学,如果动用他爸爸的关系,我想他可以进本城最好的学校。 卓飞的长相很阳光,如果仔细看的话,会发现他的脸上其实藏着一个小小的酒窝。因为他不常常笑,所以基本上看不到。我也只仔细地看过他两次,只大概记得那酒窝在左边的脸颊。他棱角分明,但那眼神总是轻视一切的,包括我。自然包括我,这全系最边缘化的人物。 等卓飞已经走了之后,我又假装趴了20分钟。叶锋也真的是好人,中间不来叫醒我,我只好自己无趣地醒来,对叶锋抱歉地笑笑:“不好意思啊,干着活就睡着了。” “没事,今天的你已经完成了,给你。”叶锋递给我一张百元大钞,我把它放进口袋里揣好,收拾了书包,说:“那我先回家了。” “阿昆本来叫我送你,但是我……” “没事,我会和阿昆说的。他就爱乱献爱心。”我及时打断叶锋。叶锋重新戴了戴他头上的棒球帽,干咳了一声,欲言又止地问:“你和阿昆……你们……是不是……?” 我知道他说什么,大多数人都是这样认为,但我知道不是。我摇摇头。临走前我瞟了一眼卓飞的床,他的床上空荡荡的,连张海报也没有。不像叶锋的床头极不和谐地贴着卡特厄本和堀北真希的海报。 走出学校的大门,微凉的秋风吹到身上,我才意识到自己穿的还是夏天的衣服。绿色的短裤、帆布鞋以及在服装批发市场花20元买来的格子衬衣,还好衬衣是中袖的,不至于太冷。我背着书包沿着小路往家走去,还好我家离学校不过就是20分钟步行的路程,当初选这个学校也是由于能省下不少交通费和住宿费。 我没想到,一个黑影一下子蹿到我身边。我差点叫起来,却看见卓飞从他的那辆山地车上跳下来,站在我身边。他一米八多的身高给了我很大压迫感,虽然以前也和他有过交流,但我好像突然不会说话了。 青春祭 幸运女神(上)(3) 我的眼睛不自觉地瞟了一眼卓飞的自行车后座。他没有像其他男生一样把后座拆掉,好让女孩坐在前面。但是他那冷冰冰的后座也在显示着自己的绝对权威。我盯着盯着,把后座当成了仇人。 “蒋小福?”这是卓飞第一次叫我名字,我有点回过神来,给了他一个错愕的眼神,他接着说,“你的名字为什么这么难听?” “啊?”我怀疑自己的耳朵,他到底在和我说什么啊。但还是极力辩解道,“也没有多难听啊。你一定是把它想成了大小的小,我的是拂晓的晓。” “你怎么知道?” “大家都是这样写的,所以我就随便你们了,但其实我是拂晓的晓。”认识我的人里,除了奶奶、弟弟、雅丽之外,大概这是我第一次告诉别人我是拂晓的晓。我本来从不在意这些东西,从小到大别人都写错,我也随他们,但这次竟然较起真来了。 “两者有很大区别吗?”卓飞貌似很真诚地提问,但我还是闻到了嘲讽的味道。他单手扶着车把,另一只手就松松地插在牛仔裤袋里,看上去很像广告上的模特。我突然发现他今天的衬衣也是格子的,只是质量看上去比我那件好太多了,我的都被水洗得皱巴巴的了,他的却还散发着新货的味道。 “区别当然很大。大小的小,是代表小运气或者从小就很幸福,但是我爸爸……他……给我取这个名字,是希望我从每天早上醒来就感到幸福。”我没想到,我还是卡壳了,提起爸爸,我的心还是很疼,简直呼吸困难。 “从早上起来就感到幸福?”卓飞陷入了思索之中,大概是意识到了我的不正常,他没有揪住这个话题问下去。感谢上天。我们沉默了一会儿,像一个世纪那么长,但好像又很短。他刚准备再度发问,我突然发现眼前的景物很熟悉。 “咦,我到家了。”我叫了一声。我们只不过随便说了一会儿话,就走到了我家门口。 “是桂香小区。真难听。”卓飞看了我们小区的门牌一眼,连再见都没有说就骑上车走了。我感到这个夜晚非常的莫名其妙但是又异常兴奋。就连晚上阿昆打来电话,我也忍不住和他多说了20分钟,使他一时迷糊起来,不过我在电话里严厉地批评了他四处托人照顾我的举动,声称:我蒋小福是绝对不需要别人照顾的。 青春祭 幸运女神(上)(4) 之后的三天,我一有时间就在叶锋寝室里帮他做漫画贴图,他必须在一个月内赶工交给出版社,所以才雇用了我这个班级里除他之外唯一会画画的人。我感觉自己在翘首盼望些什么,做活的时候也总是左顾右盼。但大概阿昆还是打过了招呼,叶锋都尽量让我很早完成好回家去,我们这里毕竟属于城乡结合部,晚上不安全。 但是眼看着这批工作就要做完,卓飞都再也没有来过寝室。为了证明那天晚上不是幻觉,我还特意在最后一天夜里拖到了晚上九点。叶锋问我要不要送,我说不要了,我一直都自己走的,没问题。叶锋也就没有再坚持。我依旧穿着我的格子衬衣,只不过把裤子换成了长裤。卓飞每天都来上课,还记笔记,他的衣服一直换,却没再穿过那件红格子的。 我想卓飞那天晚上可能纯粹是一时兴起。像我这样天天在课堂上睡觉,每天下课打工的贫穷女孩,怎么可能引起他的重视,最多就是像家里来了新奇的物种,用来嘲笑和观赏一番罢了。直到我又在学校的琴房遇见了他。 去琴房通常是我心情最不好的时候,只有听着那里间断的钢琴声,我才能想起小时候的幸福生活,爸爸教我弹钢琴的样子。爸爸的忌日转眼间又到了,我的心情低落,却不敢大肆拜祭,只在小区外面的后山给他烧了一些纸,又说了一些絮絮叨叨的话,心里更烦躁了。就到琴房拐角处的小阳台里躲着休息,这一天,就算阿昆说有500元一天的打工我也不干。 但是我在这一片琴声中,竟然听到了俄罗斯作曲家钢瓦列夫创作的《幸运女神》,那是我最喜欢的曲子,我吓了一跳。因为这是当音乐教师的爸爸教我弹会的第一首钢琴协奏曲,他总是说,这首歌虽然知道的人不多,但他非常喜欢。我的名字也和这首歌有关系,故事讲述的是一个男子梦见自己爱上了一个女子,醒来之后遍寻不着,忧伤地死去的故事。 就连爸爸的葬礼我也坚持用的这首曲子,我们在家里楼下的院子里搭了一个简陋的灵堂,缠绕着的绿色植物爬满墙壁。听着《幸运女神》,我的手指不自觉地动起来,嘴巴里也哼了起来。 琴声断了,我想看看是谁弹奏出了这美妙的曲子,就埋伏在低矮的琴房门口。外面太阳正毒。 青春祭 幸运女神(上)(5) 谁知道,我等了许久也不见有人出来,里面也没有任何动静。按捺不住,我大胆地推门进去,赫然发现是卓飞,他已经趴在钢琴上睡着了。他这天穿着一件军绿色带领章的上衣,下身还是配牛仔裤和板鞋,他常用的那个银色的包包就丢在脚边,使狭小的琴房越发局促起来。我一时间不知道是进门好,还是赶快关上门出去好……但是,这可是观察他的酒窝的好时机,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一直想弄清楚他的酒窝在哪一边。想到这里,我胆子一大,轻轻进屋,把门带上。 刚刚关上门,我就意识到,我把卓飞吵醒了。 卓飞用雾蒙蒙的眼睛望着我半晌,回过神来:“是你?” “嗯。”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这类我不擅长应付的状况,虽然我最近常常头脑发热。我只好看向天花板。 “原来你就是那个偷听我弹琴的小贼?”他似笑非笑……确定了,酒窝在左边。 “谁是小贼,你弹得那么大声!”我挥舞着双手大声地辩解道。 “那是谁一直在我窗前随着音乐哼哼呢,难听死了!” “我……我。”原来我在阳台上唱歌他都能听见,这下窘死了。 “好吧,是我。你要怎样?”我摆出一股豪迈的气势,“反正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你就那么喜欢钱吗?不过你哼得还蛮准的,以前学过吧。这样吧,我们音乐社最近搞社团活动正好缺人,你就来吧。钢琴应该也会弹吧,这么生僻的曲子都知道,你家里有人会?”卓飞好像突然对我感兴趣起来,打听起我的情况来了。 “我不会,我没时间也玩不起。”我突然有点生气,转身准备走人,谁知道门那么难开。就在我“砰”地关上门之前,卓飞的声音正中我的耳膜:“我们每周一下午5点活动,那天下课后不许去打工。” 轮到下一个周一,我坐立不安。上课时偷看卓飞的神色,他没有任何不对劲,不知道为什么,一到5点我的心就开始发慌,越是想早点走,越是收拾不好东西。后来我安慰自己说,爸爸不是一直希望我学音乐的吗?我也一直想加入音乐社。最近其他的打工都进行得很顺利,餐厅每周三天照旧基本就能保证收入了,损失一些零工也没关系。 青春祭 幸运女神(上)(6) 不管怎么说,我的的确确在5点钟留了下来,仿佛卓飞的话对我施了魔法。卓飞并没有特别对待我,不过看上去之前也和大家打过招呼,都知道我会来帮忙,所以大家也没有客气,立马开始开会,策划会场布置等等,原来,音乐社打算在近期搞一个盛大的社团聚会,号召更多人的加入。忙碌的社团活动虽然没有收入,却让我干劲十足,更何况小薇、何杰等音乐社的干部都愿意主动和我说话,使我第一次产生了朋友相聚的感觉。 虽然卓飞整个晚上没有对我说过一句话,但我感觉到他也以赞许的神色默默地关注着我,但愿这不是我的幻觉。 音乐社的事一直忙到9点才结束,同学们都陆陆续续地回寝室了。我看卓飞还在忙,就没敢打扰他,和小薇一起离开了音乐社的工作室。小薇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除了我不能回答的关于我家里人的问题,其他的关于我的情况她立刻在10分钟的路程内摸得一清二楚。 待到她回了寝室楼,我一个人出校门回家,安静得不像样子。我才感觉到自己刚才说了这么多的话,对一个自己第一天认识的女孩!虽然不如和卓飞说话那么高兴,但我确实也感觉很开心。 走了不到5分钟,那种感觉又来了,我心跳得很快。 “蒋晓福,没想到你话那么多。”是他。 “从我家到你家,那么顺路?”话不经思考就说出口,我异常后悔,但是没办法,已经问了。 “难道你以为我在送你?”果然,他不放过任何调侃我的机会。 “我没有,我只是好奇。为什么每次都能碰到你,真倒霉。”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真倒霉。”卓飞似笑非笑,这大概是他最喜欢的表情了吧。“不过,为什么你一直都在打工,你很缺钱吗?”他突然问。 “是啊。”我直白地承认。没有比钱更让我欢喜的东西了,弟弟的学费,奶奶和我的生活费,光靠爸爸剩下的那点存款是应付不了的。我虽然已经读上了大专,但毕竟弟弟还在上高中。爸爸一直希望弟弟能够读好一点的大学,好一点的音乐学院,学费从来都不是笔小数目。 “你倒是很坦白。”他望着我,若有所思,仿佛还想问什么。但是一转眼,我家又到了。那是我第二次感觉到,学校离家只有20分钟的路程,并不见得是件好事情,我渴望和他多说几句话,渴望他那有些游离的目光,定格在我的身上。“蒋晓福,在音乐社要好好干,再见。”这一次,卓飞总算说了再见。 青春祭 幸运女神(上)(7) 周三,我照例翘课去餐厅打工,可能是最近衣服穿得不够多,也可能是阿昆最近感冒得太厉害传染给我了,刚开始洗了一会儿盘子,我就感到头晕眼花,几欲昏倒。李老板见我没有精神,怕我传染给客人,连忙叫我下班,去医院打点滴。“小福,你今天就听老板的话,休息一下吧。”阿昆关切地对我说。他向老板请了一个小时的假,骑车送我回家,然后又继续去餐厅打工了。“有什么事情,一定要给我打电话,知道吗?”阿昆认真地看着我,他的眼睛黑漆漆的,有好几个女孩子就是冲着他才天天来餐厅吃饭的。但是我知道阿昆这种人,钱对他而言才是最重要的,虽然他不像我要供养弟弟,但是他也有一帮没什么生存能力的家人。阿昆是我最理想的打工伙伴,有什么好差事总是第一个叫上我。他也许喜欢我吧,我这样想过,但是他从来没说过。 打点滴可是很贵的,我回家盖着被子睡了一个下午,仍然感觉浑身火热。起床,我拿起温度计量了一下,39度。虽然说我有个当医生的妈妈,但是高烧到39度我自己还是应付不了,奶奶白天又出去和相好的爷爷们玩去了,我只好自己起身去医院打针输液。 “蒋晓福,你怎么连这么点事都做不好。”在半路上接到卓飞的电话,我感到非常意外。他在电话那头絮絮叨叨地指责我没有把音乐社的租赁场地安排好,但是那件事情明明是小薇负责的。 “你在说什么?”我在电话这头有气无力,一边还要应付护士的问话,“不,我不要床位,我坐着输就可以了。” “你生病了?”卓飞的声音听上去低了八度,但他显然还在气什么。“嗯,我要挂了,电话费很贵。”我迷迷糊糊地挂了卓飞的电话,然后被护士安排到了一张长椅上坐着。长椅的那头还有一个老爷爷也是一个人来的,我们中间空出了一大截。好心的护士小姐拿了个枕头给我,打上吊针,我几乎立刻就要睡过去了。 我觉得我做了一个很舒服的梦,梦里我不用赚钱,也不用学习数学,只要躺在草坪上看书,随时都可以睡过去。想到这里我不由地伸了一个懒腰,却听见耳朵边一个熟悉的声音:“别乱动,手还扎着针。” 我渐渐感觉到我能睁开眼睛了,我的身体正被一个手臂有力地环绕着,头靠在某个刚巧合适的肩膀上,那气息是那样好闻,很近又很远,那个声音再度响起:“蒋晓福,你在闻什么?” 青春祭 幸运女神(上)(8) 这样我彻底醒了。我发现我正被卓飞紧紧地抱在怀里,他的手从我的手臂下面穿过来,好固定住我输液的那只手,他的下巴抵住我的头发,另一只手从前面环住我,好让我不要从椅子上掉下去,想到我用的是六元一瓶的蜂花洗发水,我有点脸红。但是这个情侣般的姿势更叫我脸红,我还没有被哪个男生这样抱过呢。 “你怎么来了?”我问他,想把自己调整坐正,发现他根本不允许,只好作罢。老爷爷还没有走,坐在卓飞的旁边,看着我们微笑。 “骑车来的,学校附近不就只有这一家医院。” “不是问你怎么来的,是问你怎么来了。”我说半天也被自己绕进去了,其实因为他的气息一直在我的头上环绕,我快昏过去了。 “我……错怪你了,小薇打电话来说,场地是她负责的。所以我想,也许我该来看看生病的工作人员。” “那谢谢领导了。”我有气无力地嘲讽了一句,实际上心头还是因为我们的姿势,而微微发痒。 这时护士小姐走过来帮我换药液,看见我醒了,就调侃道:“你男朋友可好了。” 我对“男朋友”这三个字没有处理的经验,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卓飞好像也很不自然,把我放松了一点,这时护士小姐递给他一个插着棉签的玻璃杯,他看起来更不对劲了。“那是什么?”我借机发问。 卓飞把脸看向外面,企图吹着口哨当做没听见。 “你男朋友怕你脱水,嘴干裂。用棉签一直帮你沾湿嘴唇呢。”护士小姐撂下一句重磅炸弹就走了,把我和卓飞都炸得魂飞魄散。 半晌,我舔舔嘴唇,等我想起说点什么别的的时候,我抬头看了看自己的药液,这一看我更惊慌失色,“空气针,空气针,我最怕空气针呢。我妈妈说打空气进去会死人的。”我说着就要把针头从手上拔掉,卓飞连忙用手按住我的动作,一面轻轻地在输液管的那头挤挤弄弄,小气泡瞬间就被他排走了。 我一下子镇定下来,感觉刚才有点失态了。没想到卓飞却笑了,笑得还很高兴:“蒋晓福啊,我还以为你可以一直都那副不痛不痒的样子呢。没想到你害怕起来,一秒钟就可以哭出来啊。哈哈哈。” 我被他嘲笑得体无完肤,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才好,只能暗中对自己生气。卓飞却指指自己的怀里说,“快过来,把这瓶输好,我送你回家。”我乖乖地过去趴进他的怀里,贪婪地吸取着他的味道。 青春祭 幸运女神(上)(9) 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三点,奶奶早已经睡下了。我并没有邀请,卓飞就自顾自上楼了。他把我安顿在床上,我虽然很兴奋,但是在药力的作用下很快就睡着了,昏睡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弟弟的衣服在右边的衣柜,你也许可以穿他的。 在我醒来之后,卓飞端了杯水给我喝,还把刷牙的盆子端到了床前,我脸又红了说:“我可以起来的。” “你可以起来时你就必须得起来。不过现在,听我的。” 我在卓飞的注视下刷牙洗脸,却觉得一切还是很自然,期间他接到了一个家里的电话。不知道电话那头问了他些什么,我只听到他不耐烦地回答,“妈,我这两天不回家,就住学校,我女朋友病了我要照顾她。这事以后再说。”就挂下了电话。我的头更低了,心怦怦直跳。 挂了电话,他转向我,问:“刚才我说的听到了吧。” “我想王二都能听到。”我小声嘀咕。 “王二是谁?”他皱了皱眉头,逼近我,“你以前的男朋友。” 我被他的问题彻底逗笑了,说:“一、王二是我们小区里的聋子。二、我以前没有男朋友。” 卓飞对我的回答很满意,像拍小动物一样拍了下我的头,给我端来了早餐,丰富的三明治加蛋。“你做的?”我不可思议地问道。 “是,我已经先试吃过了,还行。不要害怕。快吃,吃完了我有好多问题要问你。一、蒋晓福,你的衣服穿来穿去就那么几套,搭配得也乱七八糟。我刚才在衣柜里看到好多衣服你为什么不穿;二、你家到底有什么事,你赚的那些钱去哪了;三、你家怎么就你一个人。慢慢吃,吃完了你一个一个慢慢回答。” 听完卓飞的问题,我突然有点吃不下,这些问题,其实都指向同一个答案,我不想回忆也不想再去解释的唯一真实答案。还好手机响起来,是阿昆。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总比回答那些很难回答的问题好吧。 阿昆问我在哪,听说我在家就放心,又从我的声音听出我病没有好,他问我有没有人照顾我,需要不需要自己赶快过来,我说:不要了。看着卓飞的眼睛,又加上一句“我奶奶正在照顾我。”卓飞听到这句话,凶我一眼,我笑了。阿昆对我在电话里的变幻莫测感到很奇怪,末了问我:今天晚上有一个排队买票的活,站半夜就可以给300,你要是身体不舒服就别来了。 我一听说有钱赚,马上说:好,我来。 青春祭 幸运女神(上)(10) 挂了电话,卓飞端坐在我的面前,用手捧起我的脸说,“今天你哪也别想去,下午我再带你去输液。还有,请解释一下,我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奶奶。” 我皱了皱眉头,知道自己拗不过他,只得答应他给阿昆打电话变卦。听见我的电话后,卓飞非常满意,只见他飞速地拨通了一个号码,对着那头说:“叶锋,今天帮我请假。我女朋友病了我带她去看病。对了,再帮蒋晓福请一天病假,她病了。” 我彻彻底底地服了他。 起床以后我发现小p彻底不见了踪影,它平时都趴在我的床底下,等我召唤它时就会出来伸个懒腰,就算是怕生人我叫它名字它也会回应我。这下我有点着急,问卓飞:我的小p呢? 什么小p。他又皱眉,但还是那么好看。 一只猫,白色的,很胖。我心急如焚。 哦,我关卫生间了。卓飞轻描淡写地掠过,但我感觉到他声音不太对劲。我观察了他的神色,得出了一个结论。 卓飞?难道,你怕猫?哈哈哈。 有病人笑得像你这么大声的么,蒋晓福! 哦,那我收敛一点,嘿嘿嘿。 大概被我逗得不行,卓飞自己也笑了。在我保证小p绝对不会随便扑向别人后,他终于同意把小p从卫生间里放出来。小p被关了一个晚上,也蔫了,迅速地钻入了床底,一丝喜色浮现在卓飞脸上,我暗自好笑。 卓飞看我似笑非笑的样子,回我:怕空气针的人,好意思笑怕小动物的人吗? “啊,原来你不止怕猫,小狗也怕啊。”我笑得更厉害了,“可是,它们都好可爱的。” 卓飞很自然地往我身边一躺,用手捂住了脸,说:“好吧,我告诉你,你应该也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想要告诉的人了吧。” 我知道他接下去要说的事情极为重要,静静地在他身边躺下。他先摸摸我的额头,发现我的温度正常,就把我们都包裹进被子里,把我圈进他的怀里。“是我先问你问题的,怎么变成了我在回答呢?”他在我耳边呢喃。 青春祭 幸运女神(上)(11) 卓飞有一个检察官父亲,因此家庭富裕。但是父亲从小就公务繁忙,无暇顾及他和母亲,母亲因此总闷闷不乐,对周围的一切都不是很上心。怕狗是因为小时候被狗咬伤过,他在花园里躺了整整一个小时,都没有人发现。“那一个小时我非常绝望,以为自己要死了,躺在那里静静等死。那时候我只有8岁,我当时就想过,花园再大再漂亮有什么用呢,我想要有一个人陪着我、关心我。从那以后,我就变得有点叛逆。”他在被子里把我揽得紧了点,一时间我有些意乱情迷,想着自己的睡衣其实一点也不性感。 卓飞因此有个叛逆的青春期,唯一的朋友就是钢琴。“高中毕业我考得很糟糕,原本可以复读重考,可是我觉得,人生就顺其自然好了,反正考得是什么样子就上什么学校。我爸气坏了,他是非常要面子的人,宁愿我不读大学也不要我来上大专。可能就是因为从小一直在生他的气吧,所以我一个人来学校注册,就算他想安排我复读也安排不了。”卓飞任性的结果是上了大专以后,他爸爸到现在还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我不知道,原来一个人的面子可以比亲情还重要。” 在听完卓飞的故事之后,我陷入了沉思之中。我意识到有一些非常巧合的事情可能正在发生,一切自有天定。“那你呢?该你说了。”他转过脸,温柔地望着我,“为什么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你的脸上就写满了不信任,你对待一切都小心翼翼,生怕犯错,你对每个人赔笑脸,但自己好像从未真正开心过?” “其实,除了现在,我也是开心过的。”我一字一顿地对他说。“你有没有听说过,我爸爸是被人害死的?” >>>未完待续 青春祭 永夜(1) 文/王小立图/mok 王小立 柯艾签约作者 已上市作品:《你我交汇在遥远行星》、《任凭这空虚沸腾》 壹 那个瞬间。他们眼前,盛放出大片的光。 贰 [邱政明] 钥匙孔久没有上油,开门时传出锈味的咯吱声,听得邱政明心烦意乱。他用了些狠力地推门,听见门边打在物件上,“轰嗵”的一声。进去看了才知道,是玄关里的鞋架被撞了。一块板塌下来,几双鞋委委屈屈地滑进架子的一角。“靠”了一声,邱政明也懒得去修。往前一点的地板上散了几只拖鞋,鞋面同中有异,成不了双。邱政明嫌恶地把它们踢到一边,穿着鞋就走进客厅。 客厅的摆设和邱政明早上出去时一样。昨天的报纸摊在沙发,有两张还掉到了地上。饭桌泛着油渍的光,一瓶豆腐乳被空空落落搁在中间。窗户被关死了,屋内的空气像被橡皮筋紧紧箍了,憋着一股厚而闷的冷。 一切迹象都显示着,从邱政明早上出门,到现在他回来,都还没有别的人进来过。 这也是自然。邱政明两个月前刚和老婆离了婚,眼下和他一起住的,就只有15岁的儿子邱其。邱其刚升上初三不久,学校重视升学率,晚自习什么的少不了,经常是要到七八点才回得了家。 邱政明瞄一眼墙上的挂钟,5点58分。 还有一个来小时,够时间准备的。他想。恶狠狠地,钥匙往茶几掼去,听见成串铁片拍上桌面时“哐当”的响。 *** 冬天的夜晚来得早,7点不到,天色已是扫翻了墨般的黑。日光灯是一早拉亮了,窗上反着白寥寥的光,邱政明侧着头,把窗玻璃当镜子,朝自己那张眉头紧皱的脸盯着看。 应该还能再凶点。他想,眉心下意识地用了力。倒映于玻璃的脸便又添出几分怒意。就这样狠狠地持续了三五秒,神色里才又松懈出一丝得意。 青春祭 永夜(2) “哼。看你小子怕不怕——”自言自语地扭回头,邱政明从茶几的烟灰缸上拾过抽了大半的香烟,深深吸一口,就把还亮着火星的烟屁股甩在地板上,用脚再两下。此时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好几个烟头,烟味呛进屋里的大小角落,在灯下缭绕出一片惨白的瘴气。 邱政明朝周围环绕了一圈,对这一室内效果颇觉满意——他并不算嗜烟的人,平时也没有乱丢烟头的习惯,眼下之所以把自己的形象折腾得像个劳改犯,完全是为了给放学回家的儿子一个下马威。 “让你还敢做这事!”邱政明将视线定向前方的大门,默念着待会儿要破口的台词。手按在沙发上,铁制的晾衣架在手心里漫出一丝冷意。 他只等着儿子推门进来。 *** “这事”发生在三个小时前,职业是出租车司机的邱政明,在放下今天的第八个客人后,接到了前妻打来的电话。 看着手机的来电显示,邱政明十分诧异。他和前妻自从离婚后,就基本断了联络。只知道她在离婚后不到一个星期,就飞快嫁了别人。那人邱政明也知道,没离婚前,他就和对方见过两次面。一次是在咖啡厅,一次是在大街上——当然,与其说是“见面”,不如用“撞见”更为贴切——至于都撞见了些什么,邱政明以他身为男人的自尊,当然不会告诉别人。他就只是把家里所有的碗砸得剩下两个,把家里所有的筷子扔得剩下两双,最终饭桌上的嘴,也就只余下了两张。 邱政明不是小气的男人。但这不代表他就能原谅妻子的背叛。即使离了婚,他也从未想过要祝对方幸福。惨痛的回忆像焚灼人心的烈焰,很多个夜,他甚至要通过假想前妻的不幸才能获得片刻的冷却——但假想终究只是假想。无论邱政明如何避免,以他身为出租车司机,终日要在大街上行驶的身份,终于还是在某一天,看到前妻牵着她现任丈夫的手,一脸甜蜜地从某个购物广场走出来的身影——那间广场他也曾去过一次,在随便看了某间店夸张的标价后,便再未生出过进入的念头。 他于是知道前妻过得很好。至少,比他好。 “因果报应”的说法,大多时候只是一个安慰。显然,现实并未给予邱政明这一安慰。而唯一令他聊以自慰的,就只有妻子还不知道“他过得没她好”这一点——这对生活并没什么实质的帮助,但至少,可以保住邱政明那一点儿仅剩的自尊。 青春祭 永夜(3) 而他的自尊,在今天的这通来电里,溃败成尘。 “其其昨天向我要了1,000块钱,说急着要用。”电话里前妻对他说。然后顿了顿,“你们……最近是不是手头很紧啊?” 前妻的声线里有一股子天生的嗲意,邱政明曾一度将此譬喻成治愈人心的天籁。而眼下,当它再次出现的时候,他只觉得血液像是被人狠狠捣进了一把冰碴,体内流过的,全是直入骨髓的冷意。 ***** 邱政明仰头吐着烟圈,电视里叽里呱啦在闹什么,他也看不进去。脑子里翻来覆去想的,除了白天前妻的电话,就只有自己的儿子——邱其。 “老子又不是少给过你钱!” 明知屋子里只有自己一个人,邱政明还是忍不住地骂出了声。离婚后他的脾气虽然比以前差了不少。但至少,至少在“钱”上,邱政明能自认没亏待过儿子——供他吃饭,供他读书,甚至出于微妙的补偿心理,连零用钱也比以前多给了不少。他每天勤勤恳恳地开车拉客,为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让儿子觉得离婚之后的生活——至少在经济上,是可以过得比以前更好么? 先前吐出的烟圈一点点在空气中散了形。邱政明呆呆朝着天花板望,灯管的光导进眼睛,日光灯的光并不刺眼,却依旧让他感觉到眼眶里涩涩的痛。愤怒像是噼啪燃烧着的柴火,邱政明眨了眨眼,他只觉得眼下全身的水分,都在胸腔间被蒸发了。 ——那小子到底他妈的是在想什么? 邱政明搞不懂。向母亲要钱这种事,看起来似乎天经地义。但是以他们这般敏感的家庭状况,这事要被外人知道了,他邱政明还能继续做人吗?儿子平时也是一副挺老实懂事的样子,怎么就会做出这种不长脑子的事来?更何况,1,000块不是小数目,一个15岁的小屁孩儿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因为我觉得很寂寞啊!!”一个尖利的声音,适时从电视机里穿出来,邱政明抬眼看去,不知道哪个台的偶像剧,染着一头黄发的吸毒少女抽着鼻子在叫。 邱政明愣愣地看了片刻,眼前浮现出以前报纸上的一些报道。那些《父母离婚,少年踏上边缘》,又或是《家庭不合导致青少年堕落》的零落标题,此时像是突然被标出了重点,携着与其相对应的可能性,飓风般地旋进了邱政明脑中——有那么一会儿,他几乎可以看见自己的儿子,捂着一边鼻孔吸粉的画面了。 青春祭 永夜(4) 这些想象在体内扎了根茎,任凭邱政明如何用力地摇头,也没办法把它们甩出脑外。他咬着牙忍了三分钟,终于还是按捺不住,拨通了儿子手机,两声清冷的“嘟嘟”声后,听见里面熟悉的一声“喂”。 耳中没有传来过多的杂音,似乎还是在学校里。邱政明松下一口气,先前因为自己吓自己而一度委靡了的怒火,便又再度扬起了势头—— “你他妈的,你小子是不是向你妈要了1,000块钱?!” 他对着话筒大声质问过去。吼声落进空气,像是滚过天空的雷。 [高炔] 高炔没想到邱其会把那500块又抢回去。 高炔今年读高二,距离18岁还有两个月,初三的邱其是他的学弟。因为每个年级分班不多的缘故,高中部和初中部被安排在同一幢教学楼,教学楼很高,面积也大。所以尽管初中部和高中部相隔不远,但因为楼层的分布,初中生和高中生彼此间的了解其实并不深厚——尤其是像邱其这样貌不惊人、举止平凡的类型,基本上就算天天在高中部走上10个来回,也不会有人知道他是谁。 但高炔是一个例外。不需要邱其在高中部走10个来回——事实上他根本连踏都没踏进去过。仅仅凭借着校门口的一个照面,他高炔,就飞快地记住了对方——或者,应该说“知道”更加恰当。 只是一眼的接触,他已知道对方读的是初三,知道对方的名字叫做邱其,知道对方的家庭刚刚破裂,甚至,他连对方家庭破裂的原因也一清二楚。 “就是这个贱人啊,这个贱人把你爸爸抢走的啊!!”一个月前,他的母亲就是这样,指着一张从他父亲那儿偷来的照片,不顾形象地朝高炔大声号啕。 那是一张合照。左边的女人被他母亲的手指点着,几乎遮住了整张脸。这样高炔只能看向右边。圆脸、单眼皮、笑得有些腼腆、比自己看上去小一些的那个男孩。高炔查到了他的名字叫邱其。 ——抢走了自己父亲的女人的儿子。 *** 父亲曾经是高炔最尊敬的人。 青春祭 永夜(5) 用“尊敬”这个词,只是因为他羞于说出“喜欢”。但确实,是喜欢的——高大的、可靠的、温柔的、需要仰望的,自小到大,父亲在高炔心目中就是这样的形象。即使是到了“觉得家长很烦人”的叛逆期,“希望能成为老爸这样的大人”的念头,也依旧被自己暗暗嵌于脑海,如粗糙蚌壳里的珍珠般,从未想过要放弃。 却没想到被放弃的是自己。 即使相隔了将近一个半月,高炔依旧清晰记得父亲说“那些话”时的表情。他的表情自然而随意,语气平和一如是在谈论今天的天气——如果不是身边母亲强忍痛苦的抽泣声,高炔几乎真的要以为,他所听到的是“下午要下雨,上学记得带把伞”——而不是“对不起,我真的不能没有她”、“赡养费我会付的”、“儿子以后就拜托你了”。 而不是,“……再见了。” 体内仿佛传出“咔嚓”的脆响。有什么东西被巨大的力碾成碎片,它们锋利的边缘陷进皮肉,又一点点沉淀进深处,最终积成坚不可摧的核。活于人世的17年,高炔第一次,触摸到了“恨意”。 他恨他父亲抛妻弃子的不负责任,他恨那个女人破坏家庭的不知廉耻,他还恨他的母亲,恨她只会哭哭啼啼,连留住一个男人都没有能力。憎恨犹如一潭沼泽,一旦陷入,便只有等待沉溺的命运——到后来,甚至连这个被愤怒吞噬、却什么也做不了的自己,高炔也恨了起来。 但又能做什么呢?抽烟、喝酒、泡妞、偷窃、打群架——高炔尝试了一切可供发泄的途径,但内心的某处,却始终像是被充着气的气球,气体不断地灌入,却又排遣不出来,只能眼睁睁地看它越撑越大,一点点地逼近爆裂的边缘。 直到那个有着圆脸和单眼皮的男生,闯进自己视线的瞬间。高炔才终于听到,心中那个气球的口,松出了“咝”的轻响。 *** 最开始时。只是口头上的侮辱。 再来是扔他的笔,撕他的书。逼他下跪、逼他写检讨。又或是隔着课本打他的肚子(因为不会留痕迹)、拿打火机去烧他的头发。 尽管高炔并未因此得到什么实质的好处,甚至他还会因为“其实对方也挺无辜的”,而在事后生出一丝悔意。但,当他看到眼前的邱其,那因欺凌而变得扭曲的脸时,父亲所带给他的巨大伤痛,仿佛就被一点点地转嫁到了别的地方。 青春祭 永夜(6) 怒意的成功释放,并未令“惩罚行动”有所递减,相反因为对方不敢反抗的懦弱,而一点点升级过了界——终于某天晚上,在高炔威吓着说出“把你身上的钱都拿出来”时,他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对于邱其的所为,已经踏上了“犯罪”的边缘。 但那却像是戒不掉的瘾。 就这样,5块、10块,到50块、100块。每次高炔问,邱其就会老老实实地给。其实高炔并不缺钱,他父亲每个月所付的赡养费,足以保证他们母子生活质量的丰厚。但这个世界上,抽烟要钱、喝酒要钱、泡妞也要钱,不管怎么说,有一笔多余的钱总是好的。 ——何况,这些钱还不是那个贱人从我家骗给他儿子的。高炔想。越发地理直气壮起来。终于,两天前,他朝邱其比出了5个手指的金额。 “500太多了……我没那么多钱啊……”邱其一脸的为难。 “我操,在这里装什么穷,你妈骗了我爸多少钱你知不知道?”高炔朝对方小腿踢一脚。 “……我妈和我家已经没关系了。”邱其捂着腿,眼睛里像是有什么亮晶晶的东西要流出来。“我给你的那些钱,都是我爸给我做零花的……我现在就只剩100块伙食费了,真的没有多余的了。” 高炔愣了一愣,但很快又骂起来,“妈的你博同情啊?没钱管你妈要啊!你妈现在傍的可是我那个做老总的爹,她口袋里的钱多得很哪!” “可是……” “可是个屁。”高炔努力压抑着内心升腾起的什么感觉,摆出一脸的凶神恶煞,“我不管你,反正这个星期,500!!” 说完后,他顿了顿,又补充一句,“那,你这次给了我,我们之间的账就一笔勾销,我以后也不找你了。” 这并不是一时的安慰之辞。事实上,当高炔在今晚收到递上的那500块时,他的确下了“就此收手”的决心——“勒索”什么的,毕竟是极不道德的事情。而那层堆于他心头上的厚厚的恨意,也在这些天里,因为邱其的出现被拂去了大半。某个瞬间里,在他握着那几张被对方手心温热了的100块时,他几乎觉得可以和这个老实又可怜的男生成为朋友——所谓同是“家庭破裂的牺牲品”么。 但高炔没有想到的是,邱其在接完一个不知哪来的电话后,又把钱从自己手中抢了回去。 这发展太过于迅速和荒诞,让他一时没能反应过来,张大嘴巴朝向对方隐进夜幕的身影,又再低头看了看自己空荡荡的掌心,两秒后,脑神经才终于抽出个激灵—— “靠,你小子敢耍我?!” 青春祭 永夜(7) 高炔直起脖子,听见自己气急败坏的叫骂,夹杂进耳边的风的声音。 [邱其] 那是一条从学校通往市区马路的小巷。 整条巷子长而狭窄,跑完全程至少需要20分钟,尽管如此,就学校到市区马路的距离来看,这里也算是抄了近路。巷口开始,一路延过去的,全是废弃的民居,水泥墙面剥落出黄色的泥层,红漆的“拆”字在上面张牙舞爪。几只路灯零落地竖在两边,年久失修的关系,眼下统统只剩下装饰的作用。到了晚上,整条小巷便像是陷入了夜的梦魇,四周全是昏沉沉的暗。 ——但,还是可以模糊辨认出身后,高炔追赶上来的身影。 抹一把额际的汗,邱其将头扭回前方。胸腔间涌动出的连绵的窒息感,让他不得不大口喘着粗气。 可他不敢停下来。 ——在看到他爸爸之前,他不敢停下来。 *** 接到爸爸的电话,是在10分钟前。而10分钟后,邱其的耳朵依旧因为那通电话而嗡嗡地响。 “我现在开车过来接你!”他爸爸在话筒里吼声如雷,“你好好给我揣着那些钱,他妈的敢弄少一块,老子就把你塞车尾箱!” “塞车尾箱”的说法听起来有些好笑,但按着电话里的语气和音量,邱其知道他爸爸不是做不出来——自两个月前被那女人抛弃后,他的脾气就明显地越来越差,饭桌上扔碗摔筷子什么的也就罢了。有一次甚至还一脚踹翻了家里的饮水机,巨大的水瓶“轰”地炸在地上,把楼下的邻居和自己都吓了好大一跳——后来邱其才知道,原来那天爸爸在街上看到了那个女人和她的新欢。 那个女人曾经还有另一个称呼,叫做“妈妈”。但从两个月前开始,这个词就在邱其心中凝结成了坚硬的冰——甚至在向对方要钱的时候,他也哽着喉咙叫不出口。 他只是对她说:“给我1,000块,我急用。” 其实邱其真正需要的只是500块。但他却朝那个女人要了两倍的数目。天性里的老实本分,并没有妨碍到他在那一刻面不改色的撒谎。或者说,他压根没觉得自己是在撒谎——在邱其的心里,甚至觉得只翻两倍已经是一种宽容了。 青春祭 永夜(8) 对于他而言,那区区的500块,根本无法弥补那个女人给他的伤害。这伤害并不仅仅来自于她的抛弃。更多的,是邻居的说长道短,爸爸的怒吼暴喝,学长的欺凌勒索,两个月以来,邱其被迫所要忍受的这些折磨,说到底,也全是因为她的缘故。 都是因为她。 1,000块算什么?就算再加上一个零,两个零,邱其也觉得这是那个女人应该给的。 但他没想到她居然会跟爸爸告状。 更没想到的是,他爸爸居然会气成这个样子。 *** ……为什么要生这么大的气? 邱其不明白。他也无暇去想。几张纸币被手心的汗泡得发软,他一边跑,一边将它们塞进裤袋,指尖在那里触摸到几张质地干燥的纸片。邱其知道,那是另外的500块。 10张100。一共1,000。爸爸想要。学长也想要。而夹在中间的自己,能做的,就只有在这条漆黑的巷子里逃命般地奔跑——或者说是奔跑着逃命。 汗水顺着额头滴进眼睛,漫出阵阵连绵而酸涩的痛,但身后越来越近的脚步声,让邱其连提手去揉的力气都不敢浪费。他一心只想快点跑出这条小巷,按着先前挂电话的时间来算,只要他能跑到外面的马路上,就应该能很快和爸爸的车接头。 一直以来,邱其都没有告诉别人他被欺负和勒索的事实,或许是自觉羞愧,或许是害怕报复。但现在,现在他只想快点见到爸爸,快点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处境有多么的糟糕——他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早点儿想到这一点。他之前就该这么做的。这本来就是和他邱其无关的事情,什么1,000块不1,000块的,他根本就不关心那个女人的钱会落在谁的手里。 为什么要让他受这种折磨? 外面马路的光在100米外闪动着温暖的色调,邱其努力振作起精神,加快了步伐朝前方冲去。 80米。60米。40米。他的头脑因缺氧而呈现出大片的空白,荒芜中只有一团暖金色的光,在视野中一点一点地扩大。 30米。20米。10米。5米。 青春祭 永夜(9) 可以拯救自己的光。 在即将跑出小巷的那一刻,邱其几乎想要伸出手做迎接状了,却冷不防被身后率先探出的手狠狠扯住了后领—— “叫你跑!!”高炔喘着粗气的声音传进耳边。 邱其下意识扬起胳膊,他像是受了惊的动物,用尽了全身的力量希望挣脱出去。 “放开我!!!” 他听见自己喉咙中升腾出的尖利的叫声,但很快,这叫声便被更尖利的刹车声,切割成零碎的片。 叁 那个瞬间。他们眼前,盛放出大片的光。 置身在车灯打出的这一团强光里,邱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有些迷惘地抬眼看去,看见高炔站在巷口,傻傻地朝向自己。光在他的脸上镀出一层薄薄的亮,他纹丝不动地站在原地,看起来像是一个纸糊出来的木偶。 他又扭头去看身边,隔着一道玻璃窗,他看见一张苍老而熟悉的脸。五官在光与阴影的交错下,扭曲出陌生的弧——那是他从未见过的,像是受到了极度惊吓的表情。 无论是哪个,都让此刻的邱其觉得无比滑稽。他扯了扯嘴角,想笑。 却最终因那自剧痛中缓缓漫上视野的漆黑,滑出了泪。 青春祭 一度(1) 文/余慧迪图/Gabrielle 余慧迪 柯艾签约作者 第一届“文学之新”新人选拔赛人气选手 代表作:《北城以北》 我一度以为,此生再也不会遇见高楚寒。 在凉风习习的爱琴海畔,我走进了一家纪念品专卖店。爱琴海的蓝是世界上任何一处水体都无法比拟的纯粹,只有造化调和得出来。那些雪白得耀眼的房子异曲同工,半圆的拱顶和简单的长方体,间或探出一只烟囱,窗沿和门的构造简单明了,就像是孩童手绘的简笔画,又像是大海边上堆砌起成堆结块的贝壳群。你若亲眼看过那样的蓝、那样的白,便会明白我此刻无从诉说的心境。只觉凡人或者心绪,也应当如同这奇景,一方浮上九天变成松松软软的云,一方沉寂下来化作宁静安详的水。一间嫩黄色的小圆屋被挤在了这些贝壳外面,又被爬山虎掩了三壁春色,只剩一扇梨花木门静静地等在那里。我独独挑中这间,屋内空无一人,占据了一面墙的长方桌上铺陈着大大小小的货品,有手工刺绣的帽子、丝巾、饰品、橄榄、咖啡以及其他。然后在靠近门的地方摆了个头大的黄铜碗,散落些欧元、银币,权当收账。我大致浏览了墙壁上的几幅画,有些是模仿毕加索的现代派画作,线条状物像是涂鸦;也有神似雷诺阿的作品,画中女子金线丝织品一般的长发让我看得入迷,耳畔听得有人从内屋走出,眼神不舍游离就直接问主人:Howmuch? 不卖。 我惋惜地哦了一声,心有怅然,依旧半步不离地直瞅着画,一边心醉神迷地想起了海伦,不知让特洛伊人神魂颠倒的她是否就是这样一头纯粹的金发。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猛然惊醒过来,传入自己耳朵里的是一句中国话!我急急一转头,主人已经斜倚在门口,背向着我点烟。她的长发亦如画中那般长、卷,麦子一样的金黄。 我惊疑地走过去,拍了她的肩。她脸是转过来了,不由分说吐我一脸呛人的白雾。我难受地弯下身子,心中却已经确信无疑:那人是高楚寒。 时值中午一点,来人渐渐都躲进了那些皎白的房子。高楚寒一个人倚在门上,默不做声地抽烟。我在屋内,看一会儿商品,看一会儿她。她身上穿的是穆斯林人的宽松袍子,下面是夏威夷风情的紧身热裤,夹双五彩斑斓的串珠木屐。这么多年,混搭不变,看得我不由抿嘴。过了许久,她终于把烟头丢在地上踩灭了,转回头来对上我的目光,凉凉地一笑,便示意我出去,用黄铜锁锁住了店门。 青春祭 一度(2) 我跟着她跌跌撞撞、磕磕绊绊地走在沙砾遍布的小路上,她趿拉着木屐健步如飞,穿越了几条街道,找了间户外摆放着餐桌的当地餐厅,不由分说点了几样炖菜和一盘意面,就自顾自挑张凳子坐下来。我在她对面就座,她像是刻意避开我的目光。这么沉默了大约一刻钟,菜上来了,她统统推到我面前说,吃吧。然后自己喝一杯意大利浓咖啡。一口气灌完,伸手到袍子下面掏出一支MILDSEVEN。 我伸出手去按住她的手腕,说,够了。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不深不浅,又忙着瞥向天空几只海鸥。那眼神让我想起多年以前她在我们宿舍楼天台上,蜷缩着腿抽一支七星。我也是这般按住她的手,她惊惶看我一眼,忽而转移视线,对我说,看,飞鸟。 我刚抬头看一眼天空,她赶紧低下去深深地大吸了一口手中的香烟。 从见高楚寒第一眼开始,直觉就告诉我她还是那副样子没变,脖子一直梗着,等我先开口。我说,这么长时间,你就躲到罗得岛来了?她戏谑地笑笑,说,躲,是啊我是躲着。罗得岛这里好,风光无限旖旎,纯粹得紧。作家,你也该到这儿来。 我从未听过有人形容风景名胜形容成这般,话题一转,问:学你爸爸做生意? 学?才不学他呢,他那是真正的生意人,搞建筑、包山头、搞研发,哪样赚钱来哪样。我不过置弄一些小东西,价钱也懒得管,摆在那里赏心悦目,哄自己开心。 住得习惯么? 还行。幸亏英语认真学了一阵子。 一阵子?你当年就差没当同声传译了。我认真地看着她,忍不住脱口而出:楚寒,中国哪里不好,天大地大,总有适合你的地方。 这些年我哪里没漂泊过,王府、塘沽、西柏坡,汾河、滦河、呼伦湖,松花、瑷珲、红海滩,普陀、同里、蓬莱岛。我买过的火车票比你的小说加起来都厚——可是,尽不如人意。不如人意。她摇头,掸了掸餐桌上飘落的一点烟灰,继续大口大口地吞云吐雾。 可是——楚寒。我欲言又止。 她等着我下一句,好容易抬起懒洋洋的眼睑瞟我一眼,突然定定看着我,饶有兴趣地问:你是不是想说,没必要为了张祺放弃一整片森林啊? 听她这样若无其事地提起,我不禁吞了口唾沫。她豪爽地大笑了一阵子,突然站起来中气十足地喊,老板,买单! 青春祭 一度(3) 面向大海那一对标志性的铜鹿泛着青色的光芒,神情高傲不羁,目光远处是湛蓝湛蓝的地中海。我站在芒德拉克港口,无语地提着行李箱。高楚寒掂了掂重量,拿在手上,陪我等船,半晌她才缓慢地开口:作家,我当真不是为了姓张的,都这么多年了,我早不是那样无知的小女孩了。我起初看你这身行头,就知道你不是特地来追捕我的。但不是不清楚国内的局势,我才不要回去等着那些莫名其妙的人拿着一张《羊城日报》还是《南方报》咋咋呼呼地要拉着我去认领,然后带回去给我爸。这里有封信,收信人是杭州的崔浩龙。你若是找得到他人,就替我交给他。 在我惊异的目光注视下,她抬头,昂然望着绸缎一般的海面。那神态与铜鹿惊人地类似。然后她指着港口边插着的一面希腊国旗,似解释,又似宣告地说:不自由,毋宁死。 大家一度一致同意,高楚寒是那种俗不可耐的女子,却偏偏有那么点不同寻常的神气。早前大学里一位研究神学的同学对她品头论足,说她天生有种薄命的相。高楚寒瞪他一眼,喝道:老娘能吃能睡能近身搏击,一口气能跑两千米,这样还不能长命百岁! 楚寒有着严重的低血糖,偏偏热爱长跑等剧烈运动。持续一整年的大学军训里,楚寒不像别的女孩子,对军装喜欢得不得了,三百六十五天天天穿在身上,洗得一身青尼龙衣褪白,也依然如故。第一天大家在教官的恐吓下都乖乖去跑步了,楚寒惨白着一张脸独自坐在路边,半天没动。当时我就以为,这真是个娇惯的小姐。结果十天半个月后,大家纷纷偷懒在树阴底下歇凉吃冰棒时,大烈日底下只剩了楚寒和几个高大威猛的肌肉男在继续长跑,她的军服湿透再干,干了又湿,模糊成一片黄不黄绿不绿的颜色,女生们直呼恶心,到了排队的时候都不愿站她周围。她只好站到男生堆里去。 楚寒性格极倔。在教官闲来决定在军营中开篝火晚会时,不知谁照例提议要唱歌,大声地唱,撕开嗓门地吼。几个胆子大的先表率之后,所有的女生都缩成一圈表示宁死不愿出丑。男生们故意表示不依,非要派个女生代表出来。这样推来推去,男生堆里安安静静待着的高楚寒不知怎的就被掘了出来。她象征性地推让下,就扯开声带吼了,吼得震天动地,听得我们一愣一愣的。那天她唱的是《咱当兵的人》,豪气冲天,自得其乐,尽管唱破了好几个音。一曲下来,背上淋淋漓漓。女生们底下窃窃地表示不屑,男生便起劲地为她喝彩。忽听一个不大不小的声音传出来:“没半点儿女生的样子!” 青春祭 一度(4) 此言一出,力挺她的男生和不屑的女生倒成了两派,唇枪舌剑。趁他们乱战之时,高楚寒悄悄地从篝火边退了下来,循声找到一个坐在地上,两手交叉抱膝的男生。她不出声地盯着他。那人察觉到了目光,也转过脑袋来,默不做声地盯着。 我在混局中匆忙瞥到了这诡异的一幕,然后就不知所以了。更为离奇的是,一个星期后高楚寒和那个名叫张祺的男生迅速走到了一起。让我们愕然、让我们气闷,大家在那边打嘴仗伤感情,引出事端的两人居然悄悄地牵了红线,真是岂有此理。从此男生女生,一概对高楚寒有了一点隐私的偏见。 楚寒本不是高处不胜寒的人。她相貌平平没有过人之处,除了一张脸惨白惨白其他地方的皮肤都被晒成小麦色;身高没有,身材更是谈不上,也没有动人的气质,常常表情恍惚目光飘忽,得罪人不少。就是脑子好使些,反应灵活些,还有,比较不计较脸皮,常常一副激怒的雄鸡般姿态昂然地跟人争论,仅仅为鸣人和佐助谁更厉害。如此下来,不到半年已成为众矢之的。 幸而张祺疼她疼到了天上去。两人出双入对,牵着手走遍了校园每一个角落。楚寒无论冬夏都喜欢在小店里吃冰,还没进门,就听得张祺高声喊着“一份西瓜炒冰”,然后一双紧扣着的手先于人出现。男的进了店习惯先掏出纸巾擦净桌凳,然后才肯让楚寒就座。楚寒不用小勺子,拿了手指粗的吸管就要吸,被张祺制止,说这么吃法伤胃。她不满地叫道:吃冰怎么个吃法不伤胃,难道还暖胃吗?他便用勺子舀一口,佯装呼气,呵得化出一圈水才乐呵呵地送到她嘴里。让旁人起一身疙瘩。 张祺喜欢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吃东西,就像是第一次四目交接一样。因为她的吃相让人快活,让他觉得“以食为天”这话真是真理。但此番言论激起了包括楚寒在内的每一位女性的抗议。楚寒就此故意不坐他对面,或者抱了碟子背向着他吃。他也耐心地搬着凳子移到她对面,她换个角度,他就起身搬凳。高楚寒出了名的眼神不好,一方面是近视,另一方面兴许是心理上的缘故,让她总是有意无意地不去正视摆在眼前的男友。大一女生都争相开始了脸部颜色的暗战,她还是墙壁一样的灰白,墙壁一样的平直,长发不经打理,犹如惊悚片里走出来的幽怨女鬼。 可是我见过楚寒真正两眼放光、双颊红润的样子,那只有在她与网友“零度”在网络上短兵交接的时候。她十指快速地左点右敲,一行行密密麻麻的字体以惊人的速度往上滚去。我说,我写字那么多年都没见过那样速度的,要是你是个写手的话一定是个高产写手。她回头给我一个饱满的笑容,说作家你当就好了,咱不泛文人酸。 青春祭 一度(5) 我被她脸上的桃花颜色吓一跳,说,你红杏出墙啦? 她不置可否地摇摇头,说,我还不知道他是男是女哪。这青年个性,我喜欢! 女生宿舍里四人一间房,除我之外,其他两位姐妹都跟楚寒相处得颇为尴尬。楚寒第一次跟“零度”网上神聊之后,次日消息就传到了张祺耳中。他上完高数之后直接奔到我们寝室,堵着楚寒劈头盖脑就问:听说你在网上找了个男朋友? 瞎说,谁知道他是男是女。楚寒一边说一边拿眼睛去瞥两个舍友。 不知道性别就更可怕,你别玩了,乖乖跟着我不好吗?张祺态度忽硬忽软,更给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楚寒周旋的空间。三五回合下来,大获全胜,两人又手拉手出门去了。我回去的时候忍不住数落这个死心眼的女人,自己不清楚就算了,你告诉他是女的不就好了吗?这谁能查证呀?她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说,我高楚寒不撒谎,就是损己利人的谎我也不撒。对此我只给了她一个不信任的眼神。 但值得一提的是楚寒素来待人的确从不抱什么坏心眼。得罪过她的人多,包括在路上公然朝她吐唾沫的,她也从不放在心上。那天之后楚寒回到宿舍也没说什么,张祺给她买的零食水果,一概摊在宿舍公共地方任人挑选。有人质疑她的品质个性,她是不争论的,不能容忍的却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就像是动漫人物里的孰是孰非。平日里上课下课,她只一个人顺着墙根走。也不高谈阔论,不主动搭讪,不在人前炫耀幸福。无非就是说话粗声粗气一些,动作直接粗暴一些,还有表面不管不顾他人一些。在我看来绝对是无可厚非的一个好女孩子,只是在旁人眼里,这女人的确虚假得可恨,傲慢得无耻。除了我和张祺,楚寒再没别的什么朋友,事实上似乎连我们她也是不需要的。就算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她也坚持不让我们搀她一下。 但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般不羁的女子甘心在张祺身边当平凡的小女友,我却百思不得其解。有一次我和她参加一个社区志愿者活动,一个耄耋老人似是一时眼花加上心理作祟,握着楚寒的手硬是不放,不停地念叨着小孙女小孙女。楚寒乍然一惊过后迅速进入了角色,把水桶抹布往我手里一扔就搀扶着老奶奶走出了社区,直到夜晚十点才回来。张祺急得跑来我们宿舍楼下踱来踱去,隔半个小时就抓着我问,你真的不知道她去哪了吗?我被他弄得烦不胜烦,说楚寒都二十岁的人了又这般特立独行,你担心个屁啊。他看我一眼,还是不放心,又继续踱着。我转身跑上了楼梯,在二楼阳台那里看着他在路灯下的影子,突然心里一动,对着他喊了一声:张祺,你到底为什么这样着紧楚寒? 他慢慢停下了脚步,垂着脑袋在昏黄的路灯下站了良久。那些执著的小飞蛾在他头上盘旋着冲向炽热的灯泡。然后他低着嗓子说: 青春祭 一度(6) 楚寒……她是我见过的人里面生活得……最用力的……也是最努力的……我羡慕她那种不怕烫不怕疼的认真……还有……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楚寒那头如鬼般的乱发映上一大圈朦胧的黄色光晕。张祺突然站直了身体,缓慢地朝她走过去。我知趣地转身走入房间。 当晚楚寒沐浴完毕,走出来习惯性地打开电脑点开QQ登录界面。我见她又要和“零度”进行一番彻夜长谈,不禁开了腔说,楚寒,我今天和张祺聊到了你…… 我知道。她迅速甩给我一句话,手指开始噼里啪啦地飞快跳跃起来。 可是他还没说完就被你打断了。我不客气地指出来,问,你就不想知道全部的答案? 一点也不。 楚寒,我语气缓和下来,拉过一张椅子。张祺对你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他需要我,正如今天那位老奶奶一样。她似笑非笑地对着屏幕做了个鬼脸。我瞪大了眼睛,发出一声不可置信的惊叫:你居然把这两个人划分到一块? 那有什么的。我自己生活这样不自在,能让别人快活一些,有什么不好。她继续用一种无所谓的、但足以让我发疯的语气说着心寒的话语。我看了她半天,才说,楚寒,你哪里生活得不自在…… 现在她的脸完全转向了我,被电脑射出的蓝盈盈的光弄得更为恐怖,甚至有些苍凉。她开口说,这个问题……你不是比我还清楚吗…… 我不置可否。她索性一口气向我说来:我不爱张祺,当然,一点点的喜欢兴许有——就像我关心路边的陌生人一样,在我心里他们没有本质的差别。如果有需要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为别人做能让他们开心幸福的事情,但即便如此,在我心里面,仍然不会对他们放再多一点的感情。 ……你以为你是观音啊!我只能这么回答她。她扬起嘴角淡然一笑,又转去看屏幕上已经刷了半个页面的留言,突然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作家,你知道吗?初中的时候我还是个诗人呢。我记得有一首得意之作,嗯……叫什么,好像忘了…… 我只好默不做声地离开了这个没有心肝的高楚寒。 其实不光楚寒,连我们周围大部分人都一度以为她会这么潇洒下去。没心没肺,人见人憎,那有什么关系,反正她又不是靠人宠靠人爱存活的娇小姐。有一个张祺对她掏心掏肺她都嫌多余,何况旁人说什么做什么。 青春祭 一度(7) 可是走夜路多了难免会撞鬼。大四第一个学期,楚寒终于挨了通报批评和留校察看。原因是她给四个同学写了论文,独独漏了自己的没完成。聪明如高楚寒,任我怎么敲破脑袋也想不出她会干这种愚蠢透顶的倒霉事。院长对此事怒不可遏,屡次给她进行洗脑。楚寒的成绩极好,我们的导师一心要将她栽培成一个优异的同声传译。可是楚寒说,她学英语不过为了到处旅游。这一下彻底激怒了老师们,觉得再也不能对她特殊照顾了。那个秋天楚寒的处境前所未有地险恶。起初我还颇担忧了一下子,后来看她依旧面不改色地在网上神侃,我彻底折服了。结果在她和“零度”恋恋不舍地道过晚安之后,她没有往她床上走去,而是抱着张祺送她的泰迪一屁股做到我床边。 干什么?你要做什么?我警惕地盯着她。 不干什么。她粲然一笑。我跟“零度”说了我如今的现状,结果他破天荒给我看了他的身份证,崔浩龙,杭州人。他说有什么事可以去找他。 可是楚寒——我疑虑地止住她的话头。 作家,你想象得出来这样的乱摊子吗?本来我在学校里就孤孤单单的一个人,老师同学都不愿理我了,我父亲今天还要挟说要把我带回老家去——她惨兮兮地看着我,欲言又止。 所以呢?我小心翼翼地问,心中已经明白了几分。 我想向你借一千块。我现在手头上没现金——等到合适的时候我自会去银行提款还你——我父亲那边什么也别说,学校那里我会办妥。她眼睛眨也不眨,直盯着我。 喂,喂,可是张祺—— 别管那么多啦!你知道我父亲是什么人吗?土财主,暴发户一个,没什么文化,我要是敢大张旗鼓地逃跑,迟早被他用一台拖拉机拉回家。 你要一脚踏两船吗?我语气虚弱地问她。 我高楚寒才不干这样的事。这叫弃船逃命。她振振有词。 11月1日,楚寒销声匿迹。张祺已经开始习惯自己一人上课吃饭去图书馆。他八成猜出怎么回事,也不来问我。好几次我看他拿着筷子或是书本在怔怔地发呆,可怜的人,瘦了一大圈。我的确以为楚寒不会再回来了。11月30日,我从图书馆晕头转向地走回宿舍时,被床上那团乱七八糟的毛发吓了一大跳。楚寒居然自动滚了回来,不仅如此,还连本带利地把一沓人民币扔在我书桌上。我一度很想知道她的经历,她这个月的生活,过得好不好。可惜楚寒白骨精一个,又不化妆,看半天也看不出她胖了瘦了,黑了白了。只是不再嬉皮笑脸,惨惨淡淡地静坐着,誓要我先开口发问,才肯跟我说话—— 青春祭 一度(8) 楚寒,你找到那人了么?我轻声轻气地问她。 找到了。呸——她夸张地做了个吐痰的动作。什么崔浩龙,我当他是个能玩能疯的家伙,居然是个心理治疗师,拿我做实验的—— 我一听就乐了,敢情这段经历还是有点意思的。我刚想问问她有什么好玩的事情,她突然做了个奇怪的动作,伸出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放到鼻下深深嗅了嗅。我被这个动作弄得寒毛倒竖,全身僵硬起来。我说,楚寒,楚寒,你—— 我学会抽烟了。她漫不经心地说。放心,不是吸毒。我也吸不起。 我瞠目结舌地瞅着她。她很快表现出了不耐烦,放下二郎腿就往外走,一直走到门口我才突然回神喊她,等等,楚寒,不能走! 她自顾自地转角,说,我回来还了你钱就走,学我不上了,文凭我也不要了。我高楚寒不欠人钱,更不要连钱带情一起欠。改天你出书了,我会去买。只要我口袋里还有张钞票——突然顿住,像被呛到一样剧烈咳嗽起来。我追出去,搂着她的肩膀。尖尖的,硌得生疼。我扶着她在宿舍楼梯旁的平台坐下,想说什么又无话可说,只好傻里傻气地冒出一句,楚寒,不要抽—— 她尖刻地笑了一声,动手在兜里掏了一支七星,咔嚓一声点燃了,故意当着我的面大吸一口。我已经完全没词了,难过地看着她。楚寒把脸别过去不让我看,她喃喃地说,我平生不主动得罪谁也不故意加害谁,够坦荡磊落……就算做错事,老天也不会绝我的道路……我高楚寒,丢不起这个人,更不要当羊羔等着挨宰!他们要怎么处置我都不管,反正我是铁了心不乖乖就范的……昨天回来在车站买了份报纸,看到我父亲……唉,不说也罢。反正总有路可让我自己闯,我谁也不怕。 言语之间,不见悔过,更是只字不提张祺。我见她这般铁石心肠死不悔改,心中自是翻江倒海。说到底,她这次回来不是为了我们之间有什么情谊,仅仅是为了还清债务;她说的这些都更像是她内心的宣言,并不是对我的什么真情倾吐——高楚寒就是这样能叫你随时随地感觉到她的寒冷、淡漠的女子,没有半点温存。 你看,下雪。她简短地说了一句。我抬头看看铅灰色的天空,的确如此。可是我还不到那样触景伤情的分,更不知如何面对着这个冷冰冰的女人去煽情。她嘴里是笑着的,瞳孔还有色泽,脸色苍白,头发纠结成一大团。看着真叫我心里打翻了冰块和胡椒。 青春祭 一度(9) 我记得我曾经的确是写过一首诗的,里面写到了雪呢。奇怪,怎么就是想不起来——她拍拍脑袋,用胳膊抱着脖子,很快沉寂下来,宛如睡熟。鹅毛般的雪轻轻扬扬地飘洒了一天地,一枚雪花飘落下来,覆在楚寒的头发上。我一直盯着它,居然许久才融化。 从此我就再没见过楚寒了。张祺、我和其他曾经嘲笑轻视不齿过楚寒的同学相继毕业。在我们穿着厚重的学士服拍毕业照的时候我亲眼看见我们的导师对着一张没有名字的毕业证书轻轻地叹气。大家将宿舍里的东西用小车或卡车大袋大袋地打包回家,我在清扫床脚下的时候倒腾出了一本日记,只写满了半本,上面居然是楚寒的字迹,述说着无关痛痒的小事,其中很多都提到了张祺。她曾经参加过二十七次社区劳动,刷过牛皮癣也扫过大街,给老人们喂过饭也给孤儿们洗过衣服;她将图书室里几乎所有的英文小说都读过或是翻过,成果就是四篇署上他人名字的论文;她在宿舍里种的番茄和草莓结了一盆果子,最后分给舍友们吃完了自己一个未沾;她极厌恶甜品,张祺买给她的糖和巧克力顺手放在茶几上不一会儿工夫就会踪影全无;张祺一次买给她的99朵玫瑰不知道被谁塞进了宿舍楼下的垃圾桶,让她心疼了很久——都是钱啊!张祺写给她的情书和信都原封退回给他了,错字病句都一一修改过,并叮嘱他下次稍加润色就可以直接抄给别的女孩子;她的父亲寄来的生活费她每月都会存下一半,目的就是为了旅游——或者说出走,出走…… 我把日记本丢进了垃圾桶。我想没有人会愿意看到这样的字字句句。楚寒原是个有心甚至可以说是有爱的女孩子,她对张祺或许并非总是那样决然,对旁人或许也并不是不尽漠然——只是她最终成为了那样的人,为什么呢。 后来我一度想过要到杭州去,终因了工作的繁重,或者说,想到要在这么大的一个城市里找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就此作罢。我毕竟不如楚寒一样对陌生人总是热心肠,或者说一边心肠如铁一边出手相助。谁知道她是怎样的人呢?崔浩龙,也就是“零度”,他只是楚寒电脑那端一个个飞快跳跃的汉字,一个让我们哭笑不得的局。至于张祺,就更是个悲哀的主,因为从始至终他除了一个名号之外,什么也不曾拥有,什么也不曾保留。楚寒就是让我们又爱又恨的过客。 青春祭 一度(10) 从希腊回来,我转了工作,进了出版社当编辑。年间发行了一本小说。某天助理小肖捧了一个纸箱走进办公室,坐下来就开始对我的读者们的来信挑挑拣拣,突然间她惊奇地“咦”了一声,我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她好笑地跟我说,居然有个读者给你寄了一本你的书——她是怎么想的,是认为你手上没有自己的书吗?还是想要签名?可是她也没留下地址呀。 我伸手去夺小肖手中那个羊皮信封,果不其然是欧洲来信。我不禁对着信封咧嘴一笑,因为写信人那一栏上赫然注着:我有钱了!然后翻开来一看,信封的内页上写着细小的几行中文字—— 一度 我的世界是一场漫天大雪 有人观望过 有人驻足过 有人流连过 有人离开了 但从来没有人 给我增添过一度的 温暖 青春祭 标本(1) 文/陈奕潞图/水泥 陈奕潞 柯艾签约作者 第一届“文学之新”新人选拔赛人气选手 代表作:《狗影子》 一 他提前十分钟就到了。从一开始就站在离门稍远的地方等,既不引人注目,也不会被来往的人流挡住视线。提前是出于礼貌,但他很清楚我不会那么早到。他只看了一次表,差不多正点的时候,之后,他的身体略微地朝前倾斜了一些,转头的次数也增多了。超过约定的时间十分钟后,他又恢复到原来耐心的状态,表情也没有变得阴暗。他并不在乎那个服务生,尽管她已经望了他好几次。有母亲带着小孩走过他身边,他会很好看地笑,温暖而明亮的目光。 会很棘手。第一印象。 我从工具箱里拿出那套红色的衣服,穿好后,从楼上下来。他一眼就看到了我,瞬间改变了姿势。他抱着两臂,看我穿过马路,戏谑的笑容将真假不太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他穿了件蓝白色的T恤,鼻梁上架着副无框眼镜。他皮肤白皙,然而不是那种日夜烤着电脑屏幕的苍白,是很健康的象牙色。他眼眉好看,鼻梁高挺,虽然称不上俊朗不凡,却的确让人印象深刻。如果说有什么美中不足的地方,大概是他笑得太干净了。吃了那么多人,还能这样明亮地笑,多少让人有点吃惊。 还有一点恶心。 我蹦跳着走过去,先鞠躬,后道歉:“和她们逛得时间长了点,让您久等了。对不起喔。” 他没动,夸张地点着脚。我继续说:“这顿饭算我请吧。请兄长大人原谅。” “一顿饭就想打发我么?” 愉悦的、略带邪恶的声线。有一点冷,却因为上扬的音调显得很不正经。如果是普通人,只会当他在开玩笑。然而我听得很清楚,那冷漠不是装出来的,玩笑却是用来掩藏寒意的假面。他很清楚自己残酷的程度,不像那些低等的家伙,煞费苦心地想去掩藏声音里的危险。最聪明的犯人不会将凶器深埋地下,而是放在最显眼的地方,然后安静地等着。即所谓的,斩风不若擎借力。 我的心抖了一下。希望他没有听见。 青春祭 标本(2) “下次也我请,”我继续拱着两手,面色悲戚地说,“还有下下次。还下的N次方次……” 他已经转身往楼上走了,一面走一面摆手:“上来吧,别在门口丢南溪一中的脸了……” 茶馆环境不错。干净、人少、空气清新。我们在靠窗的位置坐下,他已经点好了几道菜,我们一入座,盘子便顺次摆了上来。鲤鱼、墨鱼、虾蟹蛤贝……尽管事先已经排演过无数遍,我还是深吸了一口气。他笑意盈盈地说:“都是你最喜欢的,怎么样?” “你可真能点,”我说,“我是喜欢吃海鲜,可那已经是小时候的事了。你这么干,不怕海啸了啊?” “你不吃我吃。要是海啸了,就顺窗户把你丢出去,立马风平浪静。” “你当我是东海龙王啊?” “我当你是定海神针。” 我把筷子往桌子上一丢,向后一仰:“不吃了。这饭没法吃了。” “你不吃我可吃了啊,”他依旧笑着说,“待会记得结账啊。” 我闭着眼睛,听着他筷子动的声音。他吃了左边的两个菜和右边的一碗汤。他的筷子在右边的第二道菜上停了一下,然后又挪开了。如果老师说得没错,这几道菜不能随便碰了。这家伙擅长下毒,筷子、勺子,甚至手指。吃海鲜的确很方便,因为毒可以用手涂上去,面积大一些,量也不会不足。 我睁开眼,嘟着嘴看他:“吃!不吃便宜了你这个‘海龟’!怎么样啊?多伦多是不是美女如云啊?” 我躲开他吃过的那几盘菜,专注地夹那条鲤鱼。他说:“美女倒是很多,不过帅哥更多。所以,我就回来了。” “啥?”我瞪着他,“竞争力太弱,被人家优胜劣汰了?” “不是,”他面露难色,“我太受欢迎,害得她们为情所困、自相残杀……” 我转过头喷饭。他动作很快,趁我侧身的一瞬间,在那条鲤鱼上动了手脚。我看不见,但耳朵听见了,鼻子也闻到了。尽管一切都在老师的预料之内,我的身上还是爬上了一层寒冷。不愧是全国通缉的恶魔,最擅长的便是追杀和围困么?转过头,我却仍要按照台词说话:“你就丧尽天良吧!连外国友人都不放过,小心被一个金发碧眼的帅哥追到家里,到时候看你怎么和姑姑说!” 青春祭 标本(3) “实话实说呗,”他喝了口茶,“谁叫她把我生得美貌如花。” “我服了,”再次拱手,“你让我把饭吃完,成不?” 他笑,然后貌似无意地指着那盘子鲤鱼:“这鱼不错。” 我的身体颤抖起来,沿着手臂蔓延到手腕,在它殃及到手和筷子之前,我及时地停住了。这0.01秒的怯懦足以要了我的命。我定了定神,继续按计划行事,眼睛却暗暗留意他的反应。 “我也这么觉得,”我伸出筷子夹了一块鱼,“嗯……你这么一说,倒是有一点甜了……” 他挑了挑眉毛,也夹了一块:“没有啊?” “哼!去了南半球两年,不但出卖了灵魂、出卖了色相,还出卖了舌头!汉奸啊叛徒啊胡汉三啊孟姜女啊……” “打住!最后那个是位烈士!” “是么?” 药劲很快就上来了。困、累、耳鸣。他注意到了我的变化。“怎么了?不舒服?” “有点……”如果没有吃解药的话,就不止是不舒服了。他关切地望着我,担忧和自责的神色无一丝破绽,连瞳孔都紧缩了一毫米。这样的人物,能纵横百余年,吞吃上百万人一点都不奇怪。只是可惜他太我行我素了,没有同伴。 我不该替他考虑这些。在最后一秒来临之前,一切都是未知数。如果现在暴露了身份,该同情的是我自己了。 “我送你回家吧,”他一面皱眉看我,一面转身招呼,“服务员,结账!” “我来!”我去拿钱包,然后在半空中,放开了手指。余光里,他的表情改变了——伪装的无奈瞬间消失,只剩下一层安静的白。那是猎物得手时的快乐,却因为那张人类面具的遮挡,变成一刹那的空无。他按住我的肩,眼睛对上了我的眼睛。黑色的瞳孔变成了浅绿色,隐约可见缭绕的火光:“跟我走,不要说话。” 我站起来,按照中毒的症状摆出表情和姿势。心跳和呼吸的次数要调整,走路的速度要调整,眨眼的频率要调整。不能被发现,不可以出岔子——否则,会死。 青春祭 标本(4) 他没有送我回家。公共汽车在北郊医院门前停下来,我们下车后,又继续向北走了近一公里。人影渐少,人声渐稀,最后看见的,是那幢黑色的废屋。他推门进去,让我站在屋子正中。窗户被木板钉死了,暗淡的光束沿着缝隙射入,在地上铺上一道道苍白的温暖。他锁好了门,然后转过身来开始蜕皮。和蛆虫那一类的恶魔不同,他很珍惜自己的皮,没有莽撞地撕破而出,而是沿着后背的那道裂缝一点一点地钻出来。他的身体是黑色的,光亮亮的好像镀了一层釉。他的头是红色的,最上面有两个尖尖的毒角。他一拱一拱地从那人皮里爬出来,屋子里瞬间弥漫了一股尸体的腥臭味道,混合着薰衣草和玫瑰花瓣的香气,以及奇特的草药香。我强压住翻江倒海的肠胃,不让它发出太大的声响。功败垂成的例子太多见,更何况我是有名的倒霉鬼。我目光空洞地看着他从站立的姿势换为伏卧,成千上万的雪白细脚支撑着那圆筒状的巨大身体,落地的时候发出水囊振荡的声响。他慢慢地向我爬过来,沿着我的影子爬上我的脚,然后是我的腿、我的躯干。他仍然保持着37℃的体温,那些腿的触感真的不是很好。如果没有跟着老师特训了一个月,我也许会禁不住战栗起来。好在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在计划之中,我身上的这件衣服看起来没什么,却是用他死敌的皮纺丝做成的。它有两个功能:一、将我伪装成他想要抓的那个女生;二、释放出只有对他有效的毒素。只要我再撑个三五十秒,他就会浑身瘫软,倒地不起。说实话,他本应该在爬到我身上之前就倒下的。随着他慢慢地爬上来,那气味更加浓重了。我在心里把老师骂了一千遍,照这样下去,不被这家伙吃掉,也被他的味道熏死了。 “哦,是么?你的气味应该是什么样的?” 像是腊月里被人扔到了冰窖里,我的身体一下子板结了。那红色的头不知何时已经逼近了我的咽喉,上百双绿色的眼睛莹莹地闪着光。那男子的声音从他腹部传出来,轻而易举地破解我心中的念头,每一字每一句都像冰刀一样插在我的心口上:“你的血闻起来真的很棒,噬魇者。” 二 老师和我跟了他半年多,才渐渐熟悉了他的狩猎方式。火车站、天主教堂、拆迁区、超级市场……他是个奇怪的家伙,喜欢混乱的地方,混乱,但不一定要人多。他靠幻术使人失去自我,有的时候连皮吃掉,有的时候,会仔细地剥离猎物的躯壳,做成下次游戏的道具。这么说他也许不太公平。他不是享乐型的家伙。他只是很认真地想要活下去,但因为年纪大了,消耗的食物不免要比其他人多出很多。 他专注的时候,眼睛会变成虫翼般的金绿色。 青春祭 标本(5) 他的家在老城区的一条小街上。门户并不好找。街上其他的店铺都有着宽敞的门和明亮的灯,它却只开了一道侧身才能进的窄门,而且除了约定的日子,它一直都是关着的。偶尔有流浪猫或狗闯进去,使得它看起来更像楼和楼之间没修好的一道缝隙。他喜欢靠着门站在那里。他喜欢雨。 不狩猎的时候,他的身份是小药店的年轻老板。他有好几套一模一样的皮,颀长的身形和精致的五官,时间最长的已经三年了。他擅长学人微笑的样子,年轻的女孩看见他,总是脸红心跳地尖叫。那条街上还住着一群鱼龙族的家伙,和他的种族不同,它们在千岁之前是吃素的,但他们之间的关系还算融洽,药店里的东西也多是卖给它们。偶尔的,也会有人类误打误撞地闯进去。他从不发脾气,即便客人当着他的面把货物摔在桌面上,即便那些他视若珍宝的东西被人碾碎吐上肮脏的口水……他总是不紧不慢地、面带微笑地对他们说:“我们到里屋谈谈好么?” 他们很少有再出来的。 为了抓他,老师把自己关到阁楼里好多天。老师列了上百份计划,制订出各种行动方案,然后又不停地推翻重做。我从没见过老师这么认真地想要抓谁。为了他,老师戒了酒。为了他,老师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老师的眼圈青了又黑了,最后变成一层褪不掉的暗紫色。我学着老师的样子,每隔一星期到他的住处溜达一圈。有时候我会看见他默默地站在那里,面色忧愁地看着柏油路上细密的雨点。他做什么都很有耐心:晒药、擦窗、缝补破旧的人皮大衣……渐渐地,我明白了老师的表情——不是紧张不是担心,不是忧虑不是漫不经心,那是没有一丝杂质的,恐惧。 她出现的那天,也是下着很大的雨。轰隆隆的雷电在天上划出明亮的伤痕,灰色的水就从那伤口处漏泄下来。她很漂亮。白色的裙子白色的腕,黑色的长发墨染一样的眼。纯粹、透明、精致而又不堪一击——人类。她走到他的店里去,像是被看不见的线牵引着,又像是被听不见的旋律蛊惑了身心。她说她叫苏画叶,她想要治头疼的药。出来的时候,她手里拿着一只小小的木盒。她苍白的手像蝴蝶一样将它紧紧包住。他把她送到门口,然后又在那里站了很久。 他的表情像个坠入爱河的少年。 青春祭 标本(6) 我和老师住的地方离他家很远。东区东区,所有的人都这么叫,后来便没有人记得它的名字——天星街。东区的孩子生下来就会骂人,学会走路就开始打架,等到了十二三岁,便值得我们举着匕首谨慎对峙。清晨是东区唯一安静的时候。街面上横着前一夜的杯盘狼藉,83岁的吴奶奶总是抱着比她高比她粗的扫把,一面恶毒地诅咒,一面将杂物的尸体扫荡干净。顶楼的大叔习惯把收音机开得很大,一面放着人民广播体操第九套,一面豪情万丈地领着儿子做踢腿运动。有的时候,他们太豪情万丈了,对面楼浇花的爷爷会“失手”把喷壶砸到天窗上。 老师常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妖怪。一种是比你强大的,一种是比你弱小的。一直到现在,我们抓的都是些小妖怪,我们看得见它们的脸,我们追得上它们奔跑的身影,我们可以找到它们的弱点,我们能够将它们的心破坏掉——用手、用刀、用一切可以用的兵器。然而还有一种妖怪,我们站在它的肚皮上,躺在它的手心里。我们会在它的长发里迷路,在它的泪水里淹死;我们会在它呼吸的瞬间碎成千块万片,在它的笑声里永远地失去听力。可是因为它们太巨大了,我们甚至都没有想过它们会是自己的敌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东区就是一个这样的妖怪。它改变了它怀里居民的性格,也许也改变了老师和我。老师年轻的时候,据说是个温柔内向的人。纤瘦、苍白,喜欢坐在图书馆的窗台上看书。二十年的职业生涯和东区的日夜熏染,他变成了倒在啤酒罐里睡觉的那个胡子拉碴的大叔。有时我会想,如果他当年选择的是仕途或学术,那双眼睛会不会变得完全不同。 抓捕方案终于在画叶出现后敲定了。老师不想再看见更多的牺牲者,更重要的是,老师讨厌他狩猎的方式。他太喜欢人类了,他喝人血、吃人肉、穿人皮、说人话、用人的方式谋生、用人的方式思考问题。他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人类,却无法摆脱要靠他人性命为生的命运。他狩猎的时候,是痛苦而又镇定的。因为他把自己当做人而痛苦,因为想要活下去而变得镇定。他不像那些初等的恶魔,它们单纯而冷酷,作恶和行善永远水火不容。不狩猎的时候,他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商贾,他会对人笑,会在公共汽车上给老人让位子,会和不讲道理的人面红耳赤地对骂。他的心甚至会因为别人的感激而悸动。 因为这个,他让老师感到恶心。 三 “哦,是么?你的气味应该是什么样的?” 青春祭 标本(7) 他说话的声音很开心,带着小小的兴奋,阴谋得逞的小兴奋。他向我炫耀他的读心术,那是只有满千岁的恶魔才能拥有的能力,他以为我们低估了他。我扯开了袖口的一根绒线,这开启了我身上衣服的另一个模式。我的体温急骤下降,躯干和四肢因为寒冷而绷直。他喜欢冰冷的血液,曾经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他只在雪天和雨天觅食。他快乐地说:“你的血闻起来真的很棒,噬魇者。” 在我心里极深的地方,有个声音轻轻地叹了口气。我不喜欢他,我无法喜欢任何一个恶魔。然而看着他像人类一样感受着喜悦和悲伤,像孩子模仿大人一样学我们说话的方式,我的心头仿佛压上万吨巨石一样沉重。 只是一瞬间的怜悯。 “啊,桦蛱百衣!”他盯着我身上的这件红衣,声音里满是戏谑,“你们把我当成尺蠖了么?想要利用它释放出的毒素放倒我?” 他的眼睛变成绿色的时候,代表着他正在读心,所有千岁以上的恶魔都是这样的。于是我在心中想道:“啊!难道他不是尺蠖么?天哪!我怎么会犯这样的错误!” 他听到了。再开口的时候,威胁的声音里掺杂了些许满足:“现在后悔已经晚了。把我当成那二三百年的小虫,是你第一个错误,却不是最后一个。在茶馆的时候,你在筷子上涂了毒,假装让我尝鲤鱼,其实,是想要废掉我的功力吧?” 厉害。老师说他有百分之十的概率发现我的毒,他竟然真的识破了。如果这个计划真的按我的想法设计,那么现在我已经输了。 虽然不甘心,仍然暗暗吁了口气。老师果然是老师。 他的眼睛又变成了绿色。我想道:“完了。这下子死定了。只是到现在都不知道他的正身是什么,好不甘心啊!” 他果然上钩。“今天我本不打算杀人的,不过是想取点血而已。可是你是噬魇者,我不得不除。事已至此,不妨告诉你我的身份,让你死得安心——” 他红色的尖角对准了我的喉咙,猛地刺了过来:“我的正身是冬虫夏草,名字是千渊泽!” 青春祭 标本(8) 四 我五岁的时候,和老师执行第一次任务。我们在明艳的夏日午后闯入滨河小区的一幢豪宅,豪宅的主人在我们闯入的前十五分钟离开,一同走的,还有他的老婆和两个孩子,他们飞到海对面的国家去过六一儿童节。我和老师在屋子里转了三圈,拿了两听脐橙汁,吃了一块鸡腿和两个生煎包,然后,老师走到顶楼,从壁橱里拽出了那只花斑猫。它一开始还装傻来着,朝着我们喵喵地叫,两只眼睛炯炯有神而又楚楚可怜。老师挠着脑袋不耐烦地背诵《五魇破》里的第十七条——也就是后来所谓的《恶魔管理协定》。老师背到一半的时候,那家伙觉悟了,变了身开始大吼大叫。我说了,我当时才五岁,见过的最大的猫科动物,就是动物园里的熊“猫”。所以,当那家伙挥舞着刀片似的爪子,头顶着天花板对着老师怒吼的时候,(后来我才知道,它说的那句话是:“老子不过是借住两天,凭什么抓我进去!”用的还是山东口音。)我两腿一蹬,倒了下去。等我再醒来的时候,一切已经恢复了平静,老师捆着那只猫,用脚把我踹醒。他说:“把屋子打扫干净,不然晚上没有饭吃。” 等到我长大了,大到足够自己执行任务的时候,我仍然常常晕过去。恶魔死的时候会散发出无比难闻的臭气,好像它们一生中吞噬的所有生命都在那一瞬间腐烂成风一样。每每到了这个时候,我都会不自觉地晕倒。老师总是说:“东区的味道比那难闻多了,你不是也忍过来了?不改了这个习惯,早晚要把自己害死!” 老师不知道的是,我晕倒不仅仅是因为那可怕的瘴气。每当有恶魔在眼前死去的时候,我都能看见一些别人看不见的东西。它们有颜色、有声音,张牙舞爪而又脆弱得一吹即逝。它们总看着我,直勾勾地望进我的眼睛;它们环绕着我,在我的耳边吹风。它们音色不同,语调各异,可它们都说着同一个句子: “看着我,看我是如何死去的。” 一开始,我以为它们是恶魔的灵魂。那恶毒、那愤怒、那诅咒。然后渐渐的,我发现它们更像是人的灵魂。它们有悲喜,它们会流泪,它们可以像婴儿那样甜美地微笑,它们知道如何让你的良心被虫噬鼠咬。 然后有一天,我遇到了千渊泽。他让我终于明白了那些东西是什么。 “你、骗、我?!!” 在他的触角离我的喉咙还有十多厘米的时候,他的身体不能动了。像石板一样僵硬,像冰一样寒冷,像骨骼一样苍白。我伸手轻轻地推了他一下,他像雕像一样掉了下去。落在地面上的时候,发出水囊一样的声音。他圆筒一样的身躯滚了几圈,然后停留在仰面朝天的姿势上,不动了。 青春祭 标本(9) 我看了看表。时间、位置、姿势,全部命中。 “告、诉、我!” 台词也不出所料。 我叹了口气,蹲下来看他。上千条细足悬在那里,低空飞翔的风拂过它们上方,微微振动。我等他的眼睛从绿色变成紫色,然后才开始回答。我不喜欢和人解释,但是这是工作,不做的话,心里会不踏实。 “你说的没错,这件衣服是桦蛱百衣,可以释放出杀死尺蠖的毒素,可是你忘了,这个衣服的另一种功能是伪装,它可以改变我的外貌,也可以改变我呼吸和心跳的速度,而你通过这个判断人类是否撒谎的,不是么?” “我、会、读、心、术!” “我们从一开始就没把你当成二三百年的小虫子。它们很难做到像你这样近似人类。你知道你的问题在哪么?你太像人了。” “可、是……” “那个鲤鱼也的确是我下的毒。不过我们不止下了这一处。为了这顿饭,我们准备了近三个月,你以为那个饭店是随便选的么?那条鱼是我们用毒药喂大的,目的是让毒素能够分散均匀,这样才不至于引起你的注意。还有,记得那个端茶水的小姑娘么?她是我老师假扮的。所以,实际上,我们下了三次毒:老师在茶水里下了一次、我用筷子涂了一次、鱼肉本身的毒一次。除了我下的那个毒,另外两个你都没有发现,所以这局棋,你根本没有胜算。” “你、们、不、知、道、我、是、谁……根、据、什、么、下、毒?” “那个毒,叫做‘封名劐’,对任何恶魔的作用都是一样的。只要你告诉了我你的名字,它就会在那个瞬间将你全身力量封印住。这个毒,连百龙之王刹镇冰都抓住过,更不用说是你了。” 他沉默了片刻,然后哈哈大笑起来,笑着笑着,那声音变成了令人毛骨悚然的泣血求饶: “不、要、杀、我!我、还、有、事、情、没、有、做……” 我站了起来,心中最后的一丝怜悯也消失殆尽。 “根据《五魇破》的第九条和第十三条,冬虫夏草千渊泽,噬人毁命,袭伤执法者,罪不可赦,于此日销名诛杀!” 抽刀挥刃,恶瘴跌生。他碎成了百十块,青绿色的臭气一下子冲了出来,弥散了整个废屋。这股气太厚重,竟然无法化成烟雾,只能结成凝重的云,沉沉地压在地面。我从没见过那么多的面孔,它们从虚空中不断地衍生出来,海浪一般冲向我,让我无法呼吸。它们吼叫、悲鸣、长叹、呼啸……它们围着我说: 青春祭 标本(10) “看着我,看我是如何死去的。” 我倒向地面的那一瞬,忽然看见了它的眼睛。它们是绿色的,仿佛昆虫的翅膀。它笔直地看着我,仿佛要用目光在我的身上豁开一个洞来。朦胧中,有个声音说: “你会后悔的。” 五 开始的时候,红鳟把千和另一位店主弄混了。她冒冒失失地闯到他的店里,把钱和订货单放到桌子上,然后转身赶往下一家店。跑出了两条街后,红鳟才意识到自己犯了多大的错误。她冒着雨冲回去,一面跑一面筹划着一场唇枪舌剑的持久战,等到赶到那里,却看见千拿着她的钱站在门口,笑着的脸有一点阴谋得逞的小快乐。 太婆婆说起他的时候,总是很开心的口气:“那个卖药的孩子呀……是个有意思的孩子呢……” 他们遇见那个女生的那天,下着很大的雨。轰隆隆的雷声吵得家里的人异常兴奋,红鳟逃了出来,跑到千的店里找他下棋。他们下到一半的时候,她刚好进来。她看起来十四五岁,白衣皓腕,绸缎一样的黑发,漂亮的侧脸。红鳟看着她,想要一个和她一样的娃娃。她刚要开口把这念头说出来,便听见了千的心。它整整漏跳了一拍,取而代之的,是花瓣落地的巨大声响。 她说她叫苏画叶。千瞪着她,仿佛第一次听见人类说话。她不睬他惊讶的表情,继续说:我要买治头疼的药。 苏的楼下住着个经常发脾气的男人,她因为这个天天睡不好觉。千听了她的话,点了点头,回屋拿了个小木盒给她。那里面躺着一只小小的蚕。“这是可以吃掉人的怒火的虫子,”他说,“你把它放到那个男人家的窗台上,每个星期到我这里换一只。” 苏也是个奇怪的人类,一句话也没问便走了。千站在门口看她的背影,迟迟不愿离去。红鳟说:“你在看什么哪?人都走了。”他笑:“我在看雨。” 一个星期后,苏又回来了。这一次红鳟看见了她的笑,明白了千的心为什么会发出茶花落地的声音。她来换虫子,又问了千一些事情。她习惯皱眉,细小的“川”字横在白皙的额头上,像细绢被风堆出的褶皱。千挑选不同的句子,它们变成苏唇边的轻扬一笑。他们说话的时候,那只盒子就静静地睡在角落里,像是蛰伏在黑暗中的一枚茧。 千倚着门看苏走远,眼里的墨色暴露了自己沉迷的深度。红鳟说:“今天又没下雨。”他露齿一笑:“有的人比雨天还要好看哪。” 青春祭 标本(11) 之后的两个礼拜,千的店都没有开门。那段时间里,镇子上出了件大事。有一栋公寓的居民,一夜之间都变成了木乃伊。市里研究所的老爷爷老奶奶们都来了,拿着地质勘探的仪器和各种奇形怪状的灯。报纸上说,有可能和地下的高温气体泄漏有关。家族里的人都担心起来,嚷嚷着是不是搬到更好的水域去。太婆婆说:“这件事没那么严重呢。不过是小孩子的事罢了。” 然后又过了半年,在下雨的街道上,红鳟碰见了那个噬魇者。 “锦鳞家的红鳟么?”她问,“还记得我么?” 记得的。是她杀了锦鳞家的死对头,那条叫做刹镇冰的黑龙。太婆婆说要对噬魇者恭顺,因为她是恩人。 然而红鳟仍然感到很害怕。她怯怯地点一点头,想要逃走。 像是看出她的担忧一般,噬魇者伸出手,轻轻地抚住了她的肩。她的手真热啊,像火一样。人类的手都这么热么? “通过跃龙门的考试了么?” 红鳟愣了一下,随后心口忽然变得很甜很暖。“过了呢!”她指着新长出来的龙角,噬魇者很欣慰地点点头。“我听你太婆婆说,那家药店的钥匙在你这里,能不能带我去?” 千的药店!红鳟的心扑通扑通地跳起来。好久没有看见他了呢。“我带你去!”她拽着噬魇者的手,它现在摸起来不那么烫了。她跑得很快,那个噬魇者慢吞吞的,像一条小蛇。那道门仍然斜斜地站在那里,就像千刚刚从屋子里出去一样。红鳟把千给的那把钥匙拿出来,插到锁孔里,门“咔嗒”一声开了。她推开门,灯一瞬间自己亮了起来。 “漂亮吧!”她侧开身子,骄傲地说。 那是一条纯白色的走廊,无数的蝴蝶标本钉在两边的墙壁上,隔着玻璃罩子闪着珍珠一样的光。红色的、绿色的、蓝色的、黄色的、紫色的……以锦缎为肤,以霓虹做裳。红鳟没有注意到噬魇者忽然改变的脸色,她哼着歌向前走去,然后猛然撞上了它。它的眼睛放出雪白的光束,巨大的翅膀张开,覆盖满墙。那翅膀不是白色,不是棕色,不是灰褐色,而是血红的。 它没有被钉子钉在那里。它还活着。 青春祭 标本(12) 六 从记事起,我就跟着老师了。其他的孩子们都有爸爸妈妈,我只有我老师。老师没有送我去幼儿园,没有送我去小学。我所有的一切都是老师教的,连同那蹩脚的普通话。老师不让我和邻居家的孩子玩。我的玩伴都是老师的同行的孩子——总是翻白眼的闽沙、蘑菇头的林蓝、趾高气扬的百夜烛以及胆小的雷迟兮。我们一起学习一起玩耍,打架的时候用牙齿咬着彼此的头发。然而,这些时间也都是有限的,每年也就那么两三天。我们彼此憎恶又深深眷恋。每个孩子对自己的老师都十分依恋,尽管并非所有人的老师都和我的老师一样,是个好人。有一次,沙和烛厮打的时候,扯开了他的衣服。我们看见烛肩膀上红色的伤疤,吓得一动不动。我到现在仍然记得,烛一声不响地拉好衣服,扬着头从我们身边静静走开的样子。 十三岁的时候,我花了大笔的时间研究老师工作的意义。我看了很多书,戴上了厚厚的眼镜。我写了一些东西,现在看来是很幼稚狂妄的,诸如——《噬魇者是过时的职业》、《噬魇者的师徒传承模式之我见》、《噬魇者的教育模式对孩子的不良影响》……这些东西,我都是背着老师写,虽然在学徒之间传阅过,引起过一些小共鸣,最后却仍然是不了了之了。 老师后来问过我:“你恨我吗?我剥夺了你本应有的童年。” 我想过这个问题。我问过其他的学徒,问过街上的路人,甚至,问过恶魔的孩子。他们都有一个答案,但没有人有相同的答案。问得多了,我的头累了、乱了、痛了。于是我问我的心。 它反问我:“什么算是‘应有的’?” 那个鱼龙族的小孩很喜欢说“如果”。“如果当时没下雨的话,我会跳得更高些的!龙门算什么!”、“如果当年太婆婆没出手的话,整个城就都被淹了呀,啧啧。”、“如果千哥哥在就好了,他肯定会把它做成标本的!” 她说的是那只巨大的吸血蝶。它在市区杀了人,凭借记忆回到了那家药店,它把那当成了自己的巢穴。它在幼虫时,以愤怒为食粮,用一星期的时间就可以结茧成蝶。他活着的时候,画叶每星期到他家换一只虫子,这恶蝶便没有办法成年。现在他死了,它获得了自由。 它停在那里看着我,那双绿色的眼睛,和他一模一样。我在那一瞬间想起了他死去时放出的瘴气。和过去一样,当时有无数张面孔朝我扑来,它们嘶吼着同样的不甘和愤懑,虚妄而又癫狂地撕扯着我的脸。然而和过去不同,这一次,那万千面孔却全都一模一样。同样的眼眉,同样的鼻骨,同样宛如绢绸一般的黑色长发。 青春祭 标本(13) 一瞬间,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雨夜,他看着画叶的背影,笑得像个刚刚坠入爱河的少年。 我过去以为,我看到的那些脸是恶魔的灵魂。 后来我怀疑,那是它们所吞噬之人的灵魂。 我从没想过,那会是恶魔们铭刻于心的忏悔。 如果我早一些醒悟,如果我把那丝怜悯变成一秒钟的耐心——那幢公寓里的人也许不会死。 世界上有很多事是没有“如果”的。 七 年末的时候,老师退役了。除夕当晚,总部便给我送来一张名帖,上面是可供领养的孩子的名字和个人情况。我看了又看,然后原封不动地寄了回去,附带着一封信,那上面简单地写了几句话,大概意思是我不想干了。噬魇者不是可以随便退出的职业,如果没有得到官方的批准,不但会被通缉抓捕,而且还会招来复仇的恶魔。老师在电话里把这些都跟我说了,我说:我都知道了。他停了一会儿,然后说:也好。至少你再也不会晕倒了。 鱼龙族的锦鳞婆婆问我:“为什么要退出来呢?你觉得你过去做错了么?” 我想了想,摇了摇头:“我只是觉得过去做得不够多。不够,有时候就是错的。” 我把千渊泽的药店拆了,彻底改成了蝴蝶标本的展览馆。我每天坐在长椅上,看着进进出出的人类和恶魔。也许有一天,他们当中会有谁结果我,也许不会。红鳟陪着我料理这小小的场馆,她知识渊博得让我感到惭愧。几乎每一只蝴蝶都有一个故事,她把它们写了下来,密密麻麻地誊在白纸上,封在玻璃板下面。 在最后的那个房间里,那只吸血蝶站在一只巨大六棱水晶里,杀了它之后,我再也没有从瘴气里看见过那些骇人的面孔。它的故事很长,但是人们一见到它,就会变得温柔而又充满耐心。他们总是向我一遍遍地打听它的来历,有时满脸恐惧,有时则充溢着好奇,也有的,带着奇特的憧憬。他们最常问的话是: “那张少女的脸——是真的吗?” 尘露 是不是(1) 文/吉祥图/Fredie.L 过去像飞机上的螺旋,盘旋不止。 是不是因为你不在了。 流光在流 你说你碗里的粥没我的黏稠。说是妈妈偏心。你老觉着因为你的不求上进,拿不到奖状,爸妈就偏心品学兼优的我。我想说我也这么认为。 可是,怎么会呢? 你忘记你摘柿子时不小心摔下来,接胳膊时,你疼得哇哇叫,妈妈躲在门外哭着不敢看你。在你星期六去寄宿学校时,她给你准备各种各样的干粮。会做你最喜欢的鸡蛋面条。在你胡侃未来时她那样满足和安心的鱼尾纹。 你忘记爸为不能及时给你学费自责的眉头。他跟人夸说其实你很聪明,有眼力见儿。给你粉刷墙壁时的认真和小心翼翼。 你是不是都忘记了。 你不喜欢我,这我从小就知道。你不带我玩扑克、甩陀螺,还有摘柿子。我埋怨过你,讨厌过你,我向妈委屈说你不疼我,说你怎么那么怪,跟我不亲近。我一直没觉得自己哪点招人厌。所以,我一直都来不及问你,你为什么不疼我,我跟你,血浓于水。 你看,你跟隔壁姐姐关系都那么好,一起打羽毛球,一起玩扑克牌,一起出去逛。还大方地给堂姐她看上的你的小玩意儿。你从来不舍得给我你的东西。你总是恶狠狠地警告我:不准碰我的抽屉,不准翻我的书,不准随便进我屋子。 你不准我去你的学校玩,尽管我是以跟着隔壁姐姐的身份。你说,你去你去,你去我就不去了。气死我了,我跟姐姐去玩,关你什么事儿啊。 我一度讨厌极了你。 那天我看见几个字:带一个丫头出去玩是很没面子的。 我在想,你是不是就是这样以为的。 光阴不透明 我还是偷偷翻过你抽屉的。你喜欢收藏各种各样的打火机。啤酒瓶状的、小斧头状的、扑克状的……我看上一个心形的,一打还会有ILOVEYOU的字体闪烁。你不知道,我偷偷打了多少回,甚至有过顺手牵羊的念头。 尘露 是不是(2) 现在你看到我的这些话,会不会大方地把它送给我。 抽屉里散落很多磁带。大多是任贤齐的经典老歌。《心太软》、《伤心太平洋》、《流着泪的你的脸》……很多。我当时也是该追星的年纪了,你都不引导我,只顾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录音机开得很大。我唱歌很拐调,我把它归结为五音不全,就天生的了。可是我得承认,你唱歌很好听。遗传基因的概率真让人无可奈何。 你不在,我一遍一遍把那些磁带揣在手上,看见它们泛黄的列表,想象它们是怎样陪伴你刚开始的青春。你是不是像班上的男生那样,高亢地和着原声,七扭八拐地自我陶醉着。我重复你的动作,塞它们进录音机。 磁带居然哑声了。 你说,它们是不是对你太忠诚了。 你不听话,像所有的男孩子一样,逃课、打架,天不怕地不怕的神气。甚至有一次偷偷拿零花钱。这些让你受了不少皮肉之苦。那么粗的棍子都被你对抗成两截。我很难形容,看着你倔强又不甘的眼神时,那种感觉。 我想你活该。我想你为什么就不能赶紧认错呢? 你常常记恨爸爸对你的压制和不满。你常常把这种记恨转移到我身上。说我不就学习好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倒是要看看我会有多大出息。 我想安慰你来着,看我现在的确也没多大出息。你有没有平衡些。 聊天的时候,你总是嘲笑那个经常来家里矮矮的、爱高谈阔论的叔叔。说他其实什么都不会,只会讲大话。说他办事不利索,讲话没逻辑。 我对此没有异议,只是你凭什么那么说人家?你还不是天天混着。从来没见你为将来担忧过。你却说你要是做了肯定能做好。 我试着没证据地相信你。相信你应该会有光明的未来,给爸妈足够安逸的生活。 偶尔你会微笑地跟我讲话:帮我洗这条裤子吧,布袋和裤腿要仔细点。洗了我给你五块钱花花。我也真是没骨气,每次都给你洗得干干净净晾干了收好,你却从没兑现那五块钱。 我要是计较了你肯定是一副耍赖姿势。 尘露 是不是(3) 懒得理你了。 我一直在好奇你喜欢什么样的姐姐。只是曾经有关于你跟那个生日送你漂亮台灯的姐姐的传闻。说是彼此有好感。 嗯。她不错。安静、温和,最重要,对我说话总是笑着。 只是那些日子,听说她嫁给了一个胖哥哥。你会不会有些难过呢?不要啦,你瘦瘦的,又高,还那么会说玩笑,肯定还有喜欢你的女生呢!我对你有信心。 风景静止 你调皮的时候,我还在擦鼻涕;你青涩的时候,我还在撒娇;等你刚要懂事的时候,我的叛逆期来了。因为你来不及的照顾,我的叛逆来得那么尖刻汹涌。我划破一张张的白纸,给自己的想念找个出口。我荡在汽车刺耳鸣笛的大街上,给自己足够的空间抬头看星星。我在院子里只字不提关于你。我默默地写字,默默地掉眼泪,默默地记住你每一个动作。 我认真地问自己:你疼我不? 我认真地点头。 你试图给我那个有着蝴蝶标本的镜框,只是我嫌丑。你肯定以为小女孩都喜欢这花样的小东西。你会早起开车送我去学校赶八点的补课,即便顺嘴嘟囔两句。你眼都不带抬的,随意跟同学介绍,这我妹,学习很不错呢。你说,把挣来的钱先给我读书用。那你该结婚了怎么办。一起去叔叔家玩,回来天黑,明知道我怕,你总是跑在我前面,捉弄似的喊:快点呀,我可不等你。 对了,我想到你的糗事了。你喜欢吃苹果,你居然恶劣劣地藏一些在你柜子里。然后你会忘记,等哪一天那股水果腐烂的味道散发出来了,我质问你,你才不好意思地说你忘记了。你看你讨人厌不? 我宁愿什么都不抢。 要是你还在。 一个叔叔打来电话,说要你开车送几个孩子去参加演讲比赛。 你刷完牙,洗干净脸,对着镜子拨拉那两根不服帖的头发。用愉快的声音对妈妈说:我出发了呀。 妈妈低头在洗碗,随口应:嗯。 她居然忘记抬头,看你一眼。 如果她知道这是最后一眼。 你是不是有点残忍。 尘露 是不是(4) 院子里那个花坛没有了,小时候我常常羡慕你晾在上面的球鞋,干净、有朝气。还有那颗葡萄树。因为我们的迫不及待,它总没机会硕果累累。现在的天方牌方便面很便宜,我再也不用避开你把它们嚼得咯嘣响。沙发套换得很漂亮,大印花雍容地蜿蜒着,无比温逸。你房间里都有灰尘的味道了。你是不是想命令我帮你扫。 2003年一场非典,惊吓了这个世界。2004年,又一轮的禽流感。2005年,神舟六号升天。2006年,三峡大坝宏伟建成。2007年,嫦娥一号也升空了。2008年,奥运会热闹闹开演。 你看,这个世界依然如火如荼。 邻居家那个大学生在北京定居了,生了个可爱的女儿。家里多了一条纯白小狮子狗,无辜的眼神惹人怜。街道旁冒出很多的杨树,像是关于绿色的一场盛大宴会。还有就是,妈妈患上高血压了,现在天天用测压仪在量。爸不再喝很多酒,脾气温和了点。奶奶都过了九十大寿了。 你看,我们的世界还在继续。 你是不是偶尔会担心。 担心我们再也想不起你。 我开始收集奇形怪状的打火机。像以前一样独自去摘柿子。已经能耐心等葡萄熟透。偶尔听到你喜欢的任贤齐唱:最后一班地下铁,你含着泪说再见。 你是不是在我看不见的时候,对我挥过手,说过再见。 你看,你不在,我说话多不确定。 明媚不说话 我用我不算强健的意志,安安全全生活着。 我在无时无刻地努力,对少了你的世界微笑。 我说,你看到这样懂事的我,是不是有些惊讶。 是不是愿意拉着我,在长满嫩草的麦场,和你的小伙伴一起, 奔跑。 尘露 并不喜欢你(1) 文/十图/Fredie.L (一) 你知道吗? 桂林真的很美丽,桂林的水很清澈,桂林的人很nice,桂林的东西很好吃,桂林的天很蔚蓝,桂林的漓江是一种很沉稳、很安静的感觉,但却没有西湖的那种娇气。我坐在江上的竹筏上缓缓地前进。脚可以接触到温柔的江水。我看着远处和江面连成一片的蔚蓝天空,悄悄闭上了眼睛。因为我不知道为什么想哭。 我即使是在气候很好的桂林依然很难入睡,睡在开着空调的房间瞪着大眼睛。明明知道现在是睡觉的时间,却翻来覆去不能入睡,那种感觉真的很难受,索性爬起来做些什么,才能安静下来。现在我不能控制地一直想起你,影印一样反复不停复制着。你说:“要自己坐公车,要自己烫衣服,要自己看电影,要呼吸一点新鲜空气……”我在想,这些话,是不是预示了你最终要离开我。 总是想自己能做非常远大的事情。如拯救社会什么的,那样的事情。但是,我却连一点小事也做不好。 总是想写一些惊骇世俗的东西出来,然后让大家都认识我,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然后像流浪诗人一样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做自己想做的事。 总是想让父母对自己刮目相看,不再只是抱怨或是无奈。 我总是想,一直想。想到累了困了,最后还是妥协了。 你一直说:“不要想太多,想太多对你没有好处。”我一点都不相信。为什么?为什么?!我得不到的东西,我办不到的事情。我想一下不可以吗?你这个人有什么资格,用什么立场来说我,真让人讨厌。 我要用什么语气来描述你呢?是亲昵的?随意的?还是伤感的呢? 我感觉你是一个不能说的念头,总在心里不停地沸腾却又找不到宣泄的出口。你是个老师特别头疼的家伙,虽然没有做什么特别出格的事情,但是上课一直听歌一直和老师作对还对老班视而不见,这样的事情做得多了也是会被列入老师的灰色名单的。你一直在我耳边唠唠叨叨地说个不停。但是我愿意听,那时我只要看着你那标准的平头我就开心得不得了。 尘露 并不喜欢你(1) 你说你很喜欢桂林,你总有一天要在那个温柔的小城里找到自己的位置然后老去。你说你不喜欢太商业化的地方,那样会让自己陷入利益和金钱里不能自拔。你说你只要找到一份工作能养活自己就行了。你说你要和我一起去桂林要一直在一起。你在说这些的时候眼睛闪烁着光芒表情一派天真无邪。我当时在想,之所以你会有这样的单纯的念头也许是你有个能干的父亲和优秀的哥哥,虽然你说你不需要他们的帮助自己也能实现理想。而我知道现实总是残酷。我想你并不知道你一直在我面前述说你并不伟大的梦想和理论的时候,我心里总是很难过。因为那是我不敢奢望的东西,它们离我遥远得像不能喝到的高级葡萄酒一样。即使那在很多人眼里还是如此廉价。现在我身在桂林,我就睡在你说的那个想要待到终老的地方,我看着窗外幽暗的天。我在想:不知道你身处何处,不知道你是否会实现你的梦想回到这个温柔的地方,不知道你还会不会想起我。这里的空气带着一股河水的味道,我想那是水藻呼出的气味。我在看到那些碧绿的水时,我就想到了你送给我的一件绿色裙子。你总带给我快乐和惊喜。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在那个时候,你是一个不断涌出快乐的地方,于是我便不断向你靠近。我愿意什么事都和你在一起。那样的行为连我自己都困惑不已。我以为我自己喜欢上了你。但事实并不是如此,那只是一种单纯的依赖。 (二) 那是高三的最后一个学期,一切都紧紧绷绷的让人厌恶。那时我们开始变得亲密,随之而来的当然是非议。学校滋生的谣言比什么都来得快和离奇。你莫名其妙成了我老公,同学向我提起你的时候对你的称呼变成了“你darling”。你对这些只是摇摇头,由于当事人的冷淡,谣言很快自己平息。就像每天播放的肥皂剧,不过几天就被人遗忘了。世界真的是一个舞台,无数的人在上面表演又谢幕。循环反复没有结束的时候。 我不知道当时你摇头的意思是什么。之后你给我的信又代表什么呢?那是一封没有来由的信,在一个很美丽的黄昏,夕阳很暖风也很轻,你把它交给了我,我却觉得它不应该属于我。因为你从那以后就没有说起过它。就像它是很普通的一张白纸一样根本不值得注意。 尘露 并不喜欢你(2) 我依然记得你站在路灯下面等我的样子,你低着头看着地上的沙石,脚还一边摩擦着它们,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我知道你是把它们想象成我的样子,心里恨得牙痒痒。奇怪的是你怎么没有一次责怪过我呢?你陪我上学、陪我放学、陪我看书、陪我逛街,在我去练琴的时候会在门外静静地等,你还会逗我开心。你就这样不离不弃地跟我混在一起。那些时候,我脸上虽然没有什么表情,但是心里还是被感动了的。我甚至想过,没有你,我也许熬不过这最黑暗的几个月了。我从来不知道你到底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快乐吗?或者是别的什么呢。如今我眼睁睁地看着这窗外的夜色开始不纯粹,天从沉沉的黑变成暗蓝然后渐渐出现明显的光亮。这时安静的桂林开始有了人声,还可以听到漓江上由远而近的游船汽笛声。世界从睡梦中醒来,重新恢复了喧嚣。我揉了揉干涩的眼睛,不知道接下来要干些什么,但总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这时天已经完全亮起来了。 (三) 那时华南四月开始升温,你开始不怕冷地穿上短袖,这时没有衣服的遮掩你显得更瘦了。高高的像一根竹竿。你开始为了高考而努力,你可以一天不睡觉做完一本英语练习题,你可以不计前嫌地跑去向你最讨厌的数学老师请教问题,你可以连吃饭时都戴着耳机听英语听力。你的成绩开始变得很好,让人终于想起你是以前十名的成绩考入这所学校的。他们都说你变了,在我看来你什么都没有变,而是你本来就是那个样子的。你为了梦想可以不停地努力,虽然你说过你只需要过淡定的生活。但是那也是要努力的不是吗?你身上的光芒渐渐耀眼。下课被女同学以请教问题为由困住了,放学被老师以补习为由留住了。我知道你渐渐离我远去了,我站在原地看着你越来越远,无力挽回也不想挽回。 尘露 并不喜欢你(3) 我渐渐习惯了一个人做任何事,之前的朋友因为你的存在而疏远了。现在你却抛弃了那个位置。于是我被一个人留了下来。尽管我知道你还在不断地试图和我恢复以前的关系。可我知道你不可能再为了等我而在琴房外面等上一个多小时了,你也不会再和我翘课在街上游荡一个下午了。我把手机停机了,即使在一个班上有意要回避的话关系也会变生疏。我当时以为只有彻底地断绝了,才不会一直想起。那是一个黄昏,我看见你在以前等我的路口一直站着,那里是唯一通往我家的路。因为你在我不能过去,所以我躲在离你很近的地方看着你。你依然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依然低着头脚还是摩擦着地上的沙石,甚至鞋子还是那双匡威。黄昏渐渐消失了颜色,路灯在你头上亮起,你坐在地上眯起眼睛往天上看了一眼,并没有要走的意思。我现在想,如果那天你发现了我,是不是一切都不一样了呢?可惜并没有。我看着你,我开始想哭,那是一种从心底泛起的真实的难过。因为我知道你真的要离开我了。那天你等到很晚,连晚上的数学考试你都没有回去。我一直看着你离去,那是我最后一次那么长时间地凝望你了,即使那时我因为看着你离去落寞的背影眼泪都快要掉下来的眼睛模糊不清。现在回想起来,你就像那个在一起玩了很久的玩具,有一天突然丢失一样。理所当然的一种伤心,但很快就会恢复。但是我也真真切切地伤心了很久。现在我穿着你送我的裙子走在桂林的小道上,看着来来往往熙熙攘攘的人。那么多的人中我知道没有你。若是有你我想我会和你打个招呼的。我会和你说:“你看,你送我的裙子我还穿着,不过今后我不会再穿它了。你要好好地看仔细哦。”但这话永远不会说出口因为你并不会出现。 (四) 我最后一次见你,是因为我要还你一件东西。当时你正和一个女孩亲吻。你被她按在墙上,脸上是惊吓的表情。女孩问你怎么了,你习惯挠挠头发说没有没有。我突然发现你的头发长了很多,原来我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地看过你了。之后那个女孩问你为什么不和陈莳在一起,说你不是喜欢她么,为什么又和我在一起。我看见你眼睛特别真诚地看着她说:“我一直不喜欢她,只是见她老是一个人怪孤单的,反正一个班关心她而已,而且我们家住得很近。刚好一起回家而已。”当时我表情特别镇定,虽然我知道陈莳是我的名字。 尘露 并不喜欢你(4) 最后我找到一个很安静的地方,打开我要还给你的东西。那是一封信,上面用很干净的楷书写道:“陈莳,我喜欢你,我们要一起去桂林一直在一起。”下面的署名是你的名字。阳光下那张草绿色的信纸特别漂亮,显出一股青春的气味。我躺在草坪上看着它,因为阳光的关系上面的字并不是很清楚。好像没有存在在上面过一样不真实。我最终没能把它还给你,因为已经见不到你了。你似乎已经忘记它了,也许是你选择忘记它了。我躺在那片草坪上睡了一个下午。我心中异常地平静。我想,我是真的不喜欢你的,不然为什么我不哭泣呢? 我又一次坐上了漓江的竹筏,看着那些像浮在水面的小山和天空里孤单的几朵云,墨绿的江水像是一个温暖的环抱,风吹到我脸上润润的。我想如果时间一直走得那么快,我是不是快要忘记你了。回忆是最可怕的敌人,曾经唱过的歌,分享过的笑声,怎么会一直记得呢? 虽然我不喜欢你也要忘记你了,我希望你可以快乐,毕竟在我最难过的时候你说了要一直在一起的话,即使没有成为现实我却真实地得到了快乐。那些在一起的时间并不会因为我不喜欢你就没有了意义。它们在我的生命里永远不会被抹去。 也许我说的这些你都不知道,但在繁华的地方做一些翻云覆雨的事情,亲爱的你,也要一直快乐才可以。不要喧嚣中变成你最不想变成的样子。 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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